更新时间:2024-03-08 10:15
惠特利委员会是英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建立的旨在处理劳资争端的组织。因为惠特利所倡导而命名。1919年惠特利委员会制度扩大适用于文官界,以调解公务员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现在文官界普遍采用。惠特利委员会分为全国委员会和各部委员会,全国委员会由政府和公务员团体各派27名代表组成,委员会主席由政府代表担任,副主席由公务员代表担任。委员会的职责是调和、解决政府与公务员之间出现的各种纠纷,协商服务条件的一般原则,提出对行政改革和文官制度立法的意见等,以求二者之间的合作。
惠特利委员会对各种问题的处理,一律采取讨论协商的办法,而不采取表决的方法,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其协议经政府同意,并发布枢密院令,财政部备忘录,通告或其他正式命令,才能生效。除全国委员会外,政府各部在本部门也设有惠特利委员会,其组织、性质和作用同于全国委员会。惠特利委员会制度的优点在于灵活性,能为政府和公务员提供一个非正式的协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