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窃罪

更新时间:2022-06-27 18:50

惯窃罪是指盗窃已成习性,并以盗窃所得为其挥霍或生活的主要来源的犯罪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财产罪的一种。基本特征是:(1)主观恶习很深,犯罪已成习性,往往还具有屡教不改的特点。(2)连续作案时间长,盗窃次数多,盗窃数额大,并以盗窃所得为其挥霍或生活的主要来源。(3)在犯罪方法上具有流窜作案、手段狡猾等特点。认定惯窃罪,要以上述基本特征为前提,结合考虑其既往是否因盗窃罪被处罚过和其他情节。

反复实施一种或者数种犯罪,养成犯罪习性或以犯罪为业,并以犯罪所得作为生活或挥霍的来源的犯罪人。包括两种类型:(1)常习犯。又称“惯习犯”。反复实施某种犯罪,并养成犯罪习性的惯犯。(2)常业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反复实施某种犯罪,并以此为常业的惯犯。如中国刑法中规定的走私常业犯、投机倒把常业犯、赌博常业犯等。惯犯的人身危险性较为严重,处罚是应较偶犯为重。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