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事

更新时间:2023-12-19 18:33

《感事》是黄遵宪创作的诗。

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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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价

感事 [1]

金瓯亲卜比公卿 [2] ,领取冰衔十日荣 [3] 。东市朝衣真不测 [4] ,南山铁案竟无名 [5] 。芝焚蕙叹嗟僚友 [6] ,李代桃僵泣弟兄 [7] 。闻道诟天兼骂贼 [8] ,好头谁斫未分明 [9] 。

钱仲联《人境庐诗草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年版

[注释] [1] 《感事》是诗人於光绪二十四年( 1898 )戊戌政变后所写的一组诗,共八首。是有感於戊戌变法失败而作。此诗为第四首。诗中谴责了顽固派对维新党人的镇压迫害,对遇害的 “ 六君子 ” 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和惋惜,表明了诗人鲜明的态度和爱憎。  [2] 金瓯亲卜:《唐书 · 崔琳传》载,唐玄宗每逢任命宰相,都要亲自书写名字。一次,他正在写字时,太子前来拜见,玄宗便用金瓯覆盖住名字,让太子猜测是谁。太子一下便猜中是崔琳和卢从愿。此处藉以喻六君子深得光绪皇帝的信任。金瓯,盛酒器具。公卿, 原指三公九卿,后泛指朝廷中的高级官员。  [3] 冰衔:封建时代清贵脱俗的官职。此指杨锐等人虽被授予四品卿衔,参与新政,但手中没有掌握实权。宋王铚《国老谈苑》卷下载: “ 陈彭年在翰林,所兼十余职皆文翰清秘之目,时人谓其署衔为一条冰。 ” 十日荣:言时间之短暂。此指杨锐等人上任未及十日,戊戌变法即遭失败,皆被捕遇难事。  [4] 东市朝衣:据《史记 · 袁盎晁错列传》载,汉文帝时,晁错身穿朝服被斩于东市。此借指戊戌变法失败后 “ 六君子 ”—— 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杨深秀和康广仁被杀害。  [5] 南山铁案:《旧唐书 · 李元纮传》载,唐朝的太平公主与寺僧争碾硙(石磨),雍州司户李元纮判决碾硙应归还寺僧。长史窦怀贞知道后,非常害怕,促令元纮改判。元纮遂在判决书后写道: “ 南山或可改,此判终无摇动。 ” 本意指据理断案,不可移异。此处指 “ 六君子 ” 被杀案。竟无名:竟然没有罪名就被杀害了。据黄鸿寿《清史纪事本末》记载, “ 六君子 ” 被捕后,刑部请派大臣会讯。会审之日,各官刚到堂,忽有诏令,不必审讯,即行处斩。  [6] 芝焚句:意谓 “ 六君子 ” 被杀害了,主张或同情变法的人都感到不平和惋惜。陆机《叹逝赋》有 “ 嗟芝焚而蕙叹。 ” 芝(通 “ 芷 ” )、蕙在古诗文中多用以比喻正人君子。僚友:诗人与 “ 六君子 ” 同朝为官,所以称僚友。  [7] 李代桃僵:乐府古辞《鸡鸣》云: “ 桃生露井上,李树生桃傍。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树木身相代,兄弟还相忘。 ” 政变发生后,康广仁闻知消息,立即通知其兄康有为出走,而自己则被捕牺牲。此句即指此事。泣弟兄:指对六君子的牺牲感到非常悲痛。弟兄,喻诗人与烈士之间情同手足。  [8] 诟天:骂天。此处指 “ 六君子 ” 临刑前痛骂当朝。据近人笔记载:刘光第被杀之前,曾骂道: “ 未提审,未定罪,即杀头耶!何昏愦乃尔! ” [9] 好头谁斫:《资治通鉴》卷一八五载 “ 隋炀帝尝引镜自照,顾谓萧后曰: ‘ 好头颈,谁当斫之? '” 此处意谓哪一天谁来砍下专制暴君的脑袋,以此典来表达诗人内心的无限悲愤。未分明: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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