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风景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2-04-21 11:16

慈溪市风景旅游局,是在浙江省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的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

邮编:315300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旅游业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编制风景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报批、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涉及旅游业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审查、论证。

(三)编制申报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配合做好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核和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四)负责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对旅游企业进行审核、申报和年审工作;监督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工作;归口管理旅游统计工作。

(五)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执法检查,依法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理并处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抓好旅游行业的规范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

(七)开发旅游客源市场,组织实施重大旅游宣传活动;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八)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规划建设科

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申报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编制、报批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制订并实施全市风景旅游建设投资计划;协助审核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资金的使用。

市场开发科

负责旅游客源市场开发、调研,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负责全市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旅游宣传的制作与管理,组织和策划大型宣传促销活动及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全市旅游项目招商工作。

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信访、对外联络、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等事务工作;负责旅游人才资源开发、旅游行业业务培训,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发放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改变地形地貌活动、临时性建设、经营活动、营运交通工具以及保护地带林木砍伐、采集标本的审批;负责辖区内一、二星级旅游饭店的评定,旅行社设立的初审、申报,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

行业管理科

负责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行业管理;负责三星级旅游星级饭店的推荐、复核工作;负责旅游行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旅游法规、规章,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执行监督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及个人的违法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受理旅游者对全市旅游经营单位的旅游投诉;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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