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4 17:17
成文法典是社会法律的主要存在形式,标志着法的最高发展阶段。历史上各个时期存在的成文法典仅仅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少部分人主观意愿支配大部分人客观实际的国家暴力机关做后盾的不平等条文。《乌尔纳姆法典》是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它是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3——2006年)创始者乌尔纳姆颁布的。它适应奴隶制的发展,主要用来保护奴隶制占有和私有制经济,镇压奴隶和贫民的反抗。《汉谟拉比法典》是已知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内容包括诉讼程序、保护私产、租佃、债务、高利贷和婚姻家庭等。公元1206年颁布实施的《成吉思汗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意义、包含宪政内容的成文法典。
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 一部成文宪法。
1791法国年宪法《人权宣言》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1918年的《苏俄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五四宪法》)新中国第一部成文宪法。
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典,是夏王朝制定的《禹刑》。公元前1500余年的商王朝和公元前1000余年的周王朝,又分别制定了比《禹刑》更为详尽的三百余条的《汤刑》和由九篇构成的《九刑》。这些成文法典,虽然由于年代久远,其具体内容已无从考证,但夏、商、周三代因为这些成文法典而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的事实,是学术界的一致认识。
《吕刑》是齐国第一部成文法典。是我国今存历史最古老的刑书,因而也可称为我国第一部成文法典。《吕刑》是西周穆王晚年命吕国诸侯吕侯对伯夷为舜所制定的“象刑”充实、发展的产物。《吕刑》是在先德后刑、先礼后法、慎刑慎罚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古代刑律条文和审理案件方法、原则的阐述。提出了“德威惟畏,德明惟明”和“典狱非讫于威,惟讫于富”等的理论,意思是:用敦厚的恩德去执行威罚,民众就会畏服而不敢为非作歹;用美德去明察案件,是非就会彰明;刑狱之官不是以惩罚人为最终目的,而是以为民造福为目的。在这里的“富”同“福”。《吕刑》全篇可分三部分。一是总结了勤政慎刑的历史经验,告戒诸侯效法伯夷以合理用刑。二是表述了刑法条文和理案方法、原则,提出根据罪行轻重的不同而分别给予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也就是五刑、五罚、五过,并把五刑条文细目增至三千。另外还规定了赎刑、执法原则及法官职责等。最后重申了刑罚的重要性,再次强调了慎刑慎罚的意义。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法经的基本特征在于: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法治理论。《法经》的内容及特点充分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与利意。《法经》具有重要历史地位: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的一种肯定。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这是已发现的中国第一部少数民族文字的成文法典。收藏于俄罗斯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简称《天盛律令》,是西夏第五位皇帝仁宗天盛年间(1149—1169)修订颁布的。党项族原来只有不成文的民族习惯法,到叛离北宋建立独立政权后可能已经开始制订典章制度。据文献记载,西夏开国皇帝元昊在位时,桌案上放着法律,用法律号令四方各部。说明西夏已经有了成文法律。《天盛律令》是一部比较系统和完备的封建王朝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