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0 08:22
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是成都市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会员由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中小企业,关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大企业,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社会团体等组成。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成立于2012年8月10日,办公地点设在成都市红牌楼,接受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导和成都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进行行业自律和管理,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中小企业家的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加强市内外交流与合作而开展各项活动。在政府与中小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又快又好地发展。
协会提倡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的价值观,围绕创办成都市一流协会的共同理想,竭诚服务、不断创新、充满激情、追求卓越、群策群力、共同发展,把协会办成创新型、服务型、研究型、学习型的社会团体。
在协会与员工、会员、政府及社会之间构筑情感、事业、利益的纽带。以人为本,尊重人才,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平台,形成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实现与员工的双赢;与会员建立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依存的战略伙伴关系,用一流的服务为会员创造价值,实现与会员的双赢;与政府及社会建立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关系,积极回馈社会,实现与社会的双赢。
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会员数量形成规模,创立独特品牌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培育特色组织文化,把协会办成能够提供特色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能够集成市内外相关的社会资源,进行有益、有效、高端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与各地中小企业相关协会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与拥有互补资源的各类经济、社会机构结成战略联盟,发挥协同优势,实现共赢。并通过不断努力,最终将协会办成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受欢迎的全市中小企业之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英文名为ChengduAssociationofSmallandMediumEnterprises,英文缩写CDASME。
第二条本会是全市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为基本法,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本会会员的共同利益服务,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达到促进中小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的。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成都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成都市民政局,并接受他们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引导会员守法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升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承担社会义务,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和建议,向会员贯彻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的要求和意见;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当会员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协会积极帮助,依法维权,并对会员单位的法制建设给予积极帮助;
(四)开展中小企业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宣传中小企业的地位、作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为会员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企业信息化、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六)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发布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为中小企业开发新品、开拓市场、引进智力与技术、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服务;
(七)受政府委托研究与制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推荐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评价培训、交流推荐体系,加快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
(八)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资质与资格认证、中小企业管理升级等业务;
(九)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省内外其他中小企业协会和经济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参与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企业反倾销应诉,协助解决贸易争端;
(十)组织各类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家的综合素质;
(十一)研究和探讨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体制、政策、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调查了解并及时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十二)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咨询及国家产业政策、扶持政策、融资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十三)编辑出版有关中小企业刊物及各种业务技术著作;
(十四)积极协助和参与省、市以上优秀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评选及企业发展水平的评价活动,表彰先进,激发会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十五)按有关规定,开展与本会宗旨有关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十六)承办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凡成都市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中小企业及企业集团、事业单位、协会,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本会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愿为中小企业作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知名人士为特邀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该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的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本会选举按照国办发[2007]36号的规定,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成都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本会任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的,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五)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其骨干人员,自该组织被取缔之日起未逾5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会长一名,下设执行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事前经业务主管单位和成都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选举。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
第二十四条本会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六)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本会设立监事1人。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监事在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社团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协会理事、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会财务;
(二)对本会理事会、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会理事会、会长及社团其它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协会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监事出席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和协会重要行政会议。
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重大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下列事项,须事前向成都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一)接受境(内)外捐赠资助的;
(二)发生突发事件、事故、问题的;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事项的;
(四)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查处、处罚的;
(五)组织、举办跨区域性的学术交流(研讨)、推介、展览的;
(六)组织出境考察、交流的;
(七)理事会换届;
(八)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其会费标准是:会长单位:5万/年,副会长单位3万/年,理事单位2万/年,会员单位5千/年。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使用范围:
(一)本会召开的各种会议费用;
(二)本会举办或参与的各种服务活动费用;
(三)本会的外事活动费用;
(四)本会印发文件、资料、刊物费用;
(五)本会工作人员的补贴和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六)本会办公费、差旅费及必要物品购置费;
(七)本会其他正当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会严格执行《民间非盈利和会计制度》,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本会资产和财务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后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四十一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成都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成都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民间组织发展的相关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2012年8月24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12年9月28日
应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邀请,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组团参加了2012成都市第二届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暨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业典礼。这是协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参加活动,参加团由协会名誉会长毛勇先生、执行会长兼秘书长苏非先生和办公室人员共7人组成,向所有参会人员详细介绍协会成立的目的和发展趋势并充分展示了协会的风采。
2012年11月17日
面对党的十八大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协会邀请北京大学房地产发展研究基金中心副主任、中国上市公司CEO俱乐部副主席、中国财经年度人物——杜猛教授,为会员带来一堂名为“盛情相邀,携手共赢”的十八大后国内外经济形势论坛。在讲座进程中,企业家们也是积极响应。在讲座最后,杜教授祝愿各企业家们提前把握经济走向,在新形势下继续领跑行业。讲座结束以后,协会的会员们在舒适的香颂湖中乐享休闲放松的游戏,品尝着当地特色美食,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
2013年1月16日
组织会员前往海南参加博鳌亚洲论坛中小企业发展论坛,苏非秘书长代表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就“二次创业”主题进行了精彩对话;协会副秘书长、四川悦好医学美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覃兴炯获得“博鳌亚洲论坛中小企业发展论坛——最具价值品牌十强”。
2013年3月14日
召开第一次理事会议,在主管领导的参与下,向众多会员总结去年工作并计划13年重点工作;
2013年3月23日至27日
组织会员前往三亚参加“第二届亚洲企业家精神启迪论坛”,同来自全国的数百位企业家共同学习传统家文化,用家的理念来管理企业。
2013年5月9日
会长毛勇和执行会长秘书长苏非出席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席会议”,了解最新的协会发展方向,以及最新的政策指导,为下半年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2013年5月16日
举办会长理事联谊会,向协会领导汇报近期工作,以及抗震救灾情况;
2013年7月12日
组织会员前往北京参加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和中国银行协会主办的“2013年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通过权威专家的讲解,使得会员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投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2013年7月27日至29日
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苏非出席第七届中国民营经济高峰会,经过专家解读,准确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把握未来5至10年民营经济战略机遇,实施创新驱动型发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下一步对会员服务提供了重要参考;
2013年8月24日至25日
组织会员参加首届东方商业智慧(成都)企业家论坛,向皇明太阳能董事长黄鸣、方太集团总裁茅忠群、共和国四大演讲家彭清一等全国知名企业家学习企业的经营管理之道,会员们受益匪浅。
2013年10月14日
组织会员参加在西安举行的“第七届中国中小企业节”,协会副会长,四川好风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自松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先锋人物20强》,会长单位:成都正合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副会长单位:四川西婵医学美容医院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创新100强》,副秘书长单位:四川悦好医学美容医院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创新优秀奖。
10月12日至14日
邀请世界经营之父——稻盛和夫先生到成都,举办“2013稻盛和夫经营哲学成都报告会”企业家讲解“如何激励下属,构建信赖关系”,深度诠释如何点燃员工的热情、激发员工的潜力、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10月20日
组织会员参加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办的“第三期企业家大讲堂”,免费为会员提供学习机会,让大家了解最新的营销模式,收获颇多;
2013年10月22日
万众期待的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登录成都,协会组织会员组团参加,并得到主办方的热情接待,为协会会员开设专场接待宴,提升协会的形象。
2013年11月14日至17日
举办《吃亏是福总裁心灵之旅》大型培训活动,从浙江邀请到知名培训老师郑卫国老师为协会众多会员讲解心灵成长之道,让会员感悟颇多,从以往纷繁复杂且劳累不堪的生活中解脱出来。
2013年12月19日至22日
组织会员参加中国经贸发展高峰会暨探索中小企业投资合作之路。同来自世界各地的世界各国的大使、经商参赞、主管对外合作或经济事务的官员以及部分国际机构和地区组织的代表、海内外优秀企业家交流,了解国际经济走势,为协会下次活动的经贸合作,为中小企业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指点迷津,为促进我国的经贸发展贡献力量。
2014年2月12日
创建了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即时宣传发布协会动态信息,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2014年2月22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缓解当前企业招不到合适人才,求职者找不到满意工作的严峻形势。结合行业实际,更好的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服务,由成都中小企业协会、成都市物流协会和成都市零售商协会三大协会联合主办,重磅出击,在新会展9号馆合力打造成都市2014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
2014年2月26日
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召开2014年会长第一次会议,协会会长毛勇先生、秘书长苏非先生、副会长高银江女士悉数到场,名誉会长何绍华先生莅临会议现场,并对协会2014年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指导建议,表示对协会未来发展很有信心。望在座各位有为企业家再接再厉真正把协会做起来,为企业办事,为社会贡献。
2014年3月21-23日
协会、四川好搭档精英俱乐部联合主办了由上海吃亏是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卫国老师主讲的《成交如呼吸一样简单》课程,在数学的范畴中,那些可以直接引用、不必证明的结论被称为“定理”,从数学逻辑角度来看,郑卫国老师今天的课程内容始终围绕这样一条定理:成功=55%福报+30%人脉+15%技能。
2014年3月25日
受四川省南部县经济开发区领导邀请,协会组织由成都数十家企业代表及工作人员组成的一行30多人考察团赴南部县对南部经济开发区进行考察。
2014年4月26日
由协会主办,四川好搭档精英俱乐部承办的《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之道》公益讲座在四川成都·东郊记忆·锦颂明星会客厅的斯坦威钢琴音乐厅顺利举行。成都电视台科教频道陈曦小姐担任主持,等待的时间,会员们积极交流,现场热络一片。
2014年6月27日
成都市经信委李忠仆主任、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徐蕾及助理张小溪莅临协会,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苏非先生携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接待李主任一行,并就协会近期的工作作出汇报,李主任认真听取并就协会自身成长、会员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困境等方面作出重要指示,并针对综合服务平台提出建议。
2014年7月3日
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2014上半年会长、理事会扩大会议在成都市环球中心召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管处处长黄晓琴、企业处副处长李勇、企业处调研员刘光华一行列席会议,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苏非主持会议,原成都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副市长、统战部部长、协会名誉会长何绍华、会长毛勇、副会长高银江、胡宏敏、张继学、王自松等出席会议,三十多名理事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2014年7月6日-9日
“2014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投融资交易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苏菲携协会投融资专委会执行主任李先刚、彭州市宏宇门业总经理刘斌、四川悦好医学美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覃兴炯、成都百威凯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涛、成都陶玛斯卫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开亮、四川鑫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文华、中国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高级经理剧馨一行参加了会议。我协会投融资专委会执行主任李先刚先生代表协会做了主题发言。
2020年12月,入选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023年11月,被授牌为“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