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3 13:39
成都市投资促进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职能部门。现任局长为陈华。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利用外资及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市委、市政府投资促进工作部署;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投资促进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规范投资促进政策。
(二)牵头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重大投资促进项目的备案、选址和流转;负责推进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实;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投资环境营销,包装和推介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四)负责投资促进区域合作,开展与经济组织和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落实境内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研判、跟踪;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建设。
(六)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备案管理和服务,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和代受理工作或对上述事项依法备案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七)负责研究全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国内外同类产业投资促进政策,研究国内各地投资促进发展趋势,向市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健全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分解下达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目标任务。
(九)制定投资促进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厘清招商引资工作职责边界,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十)指导区(市)县和产业功能区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区(市)县和产业功能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创新产业生态圈招商理念,聚焦主导产业,整合优势资源,突出精准招商,提升招商引资效率和质量。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
办公室、投资研究处、重大项目运行处、项目考核处、外资促进处、经济合作处、电子信息处、装备制造处、绿色低碳处、现代服务业处(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成都市投资促进中心、成都市投资促进研究中心
陈华:党组书记、局长,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兼)
张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苗峪源: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舸: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静:党组成员、机关委员会书记
刘渠:市投促局驻北京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兼)、市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兼)
赵云龙:市投促局驻深圳投资促进中心(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市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