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3-07-02 17:07

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是成都市金牛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住房、建设、人民防空和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研究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机制问题。

(二)拟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规划,并指导、协调、落实建设;拟订全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计划,统筹建设资金计划及项目安排;负责全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住房、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房屋使用安全、建筑工程安全等监管;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报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管理服务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和建筑行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和建筑行业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政策指导;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四)负责道路货运输、水运、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停车场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含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货运输和重点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负责智能交通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负责智能交通和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落实互联网公众租赁自行车、分时租赁汽车、智慧停车等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发展的政策;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区建筑、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承担成品房住宅推进和监管工作;规范和监督管理房屋中介经纪机构经营行为;负责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负责建筑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和监管;协调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纠纷。

(七)指导、协调房地产建设项目促进和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负责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市级、区级重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区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跟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区属城市道路桥梁(含公路)日常维护管理、道路黑化;负责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运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和建设维护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建设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核缴与监督管理。

(八)牵头协调、监督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九)牵头全区住房保障;负责贯彻落实公共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组织实施房屋租赁登记。

(十)协助市邮政管理局做好寄递行业安全管理。

(十一)制定全区人民防空通信、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疏散基地建设;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维护管理。

(十二)统筹协调全区能源管理。

(十三)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相关事项的备案。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加强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行业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品质生活,落实高效能治理,坚持“以项目促管理、以行业促产业”,提升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统筹力度,强化建筑质量及安全管控,加快发展绿色、环保、节能、智慧建筑,稳步推进成品住宅,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区提供居住保障。完善道路交通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区产业发展。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政府职能从“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向“简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努力构建公正高效营商环境。

(十七)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区城市更新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区属市政公用(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除公共绿地)、统筹全区新开工项目建设,区属城市道路桥梁(含公路)日常维护管理、道路黑化;负责立面整治项目结构安全审查;会同区城市更新局审查全区市政工程(含新建绿地、公园、小游园)绿化配套项目设计方案。区城市更新局牵头城市景观、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的规划;牵头组织城市景观、林业和园林绿化生态建设,负责公园、绿地绿道、小游园、微绿地等小型综合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牵头组织全区城市既有建筑风貌提升(城市立面整治、特色街区);牵头组织老旧院落改造(含老旧院落自来水户表改造)、城中村改造、历史建筑保护、城市房屋征收管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旧城改造;会同区住建和交通局审查全区市政工程(含新建绿地、公园、小游园)绿化配套项目设计方案。

2.与区农业和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区管道路桥梁、道路窨井盖、水篦子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区农业和水务局牵头不随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同步实施的排水管网建设,负责全区排水、污水处理、河道的管理维护。

3.与区委社治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区委社治委负责指导和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便民服务站运营。

4.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对商品房销售过程、房屋经纪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地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负责房地产销售合同、房地产经纪合同行业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商品房销售、房屋经纪机构的经营活动中涉及合同欺诈、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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