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2 17:31
成都市金牛区农业和水务局是成都市金牛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渔业、水务等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二、牵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负责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四、指导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牵头推进产业跨界融合,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参与本系统新经济重大项目的论证并指导项目实施。
五、承担全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区农产品生产质量的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渔业等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及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八、牵头负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推动农业科研成果转化;负责农业新品种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市场流通,统筹协调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大数据运用和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
九、负责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十、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招商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一、牵头农村扶贫开发,组织、协调帮扶。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
十二、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建设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供销合作社行政管理职能。
十五、指导水资源保护;负责全区农村饮水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全区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排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负责全区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生活污水污泥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十七、指导监督全区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不随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涉水市政工程(排水、涉河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承担水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指导水土流失监测。
十九、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排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二十、负责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水务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二、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积水支撑工作。
二十四、负责协调编制环城生态区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相关功能区和街道组织实施。牵头审核环城生态区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策划包装和引进,统筹协调产业项目设计、建设与推进。负责协调街道和平台公司做好环城生态区土地增减挂钩整理与农业龙头企业服务。
二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强化水生态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加强排水能力提升和水旱灾害防治,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和水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其他水产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农业和水务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机制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2.与区住建和交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和水务局牵头不随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同步实施的排水管网建设,负责全区排水、污水处理、河道的管理维护。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新建、改建及扩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污水管网建设,负责河道桥梁、道路窨井盖、水篦子等设施的建设维护。
3.与区应急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农业和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山洪危险区、城市排水管网和下穿隧道、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全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必要时,区农业和水务局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