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1 13:37
成都市金牛区应急管理局是成都市金牛区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大楼(北楼)12-2室。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街道、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管理办法。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组织协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区级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林木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街道、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负责协调消防工作,组织参与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林场林地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提出震后趋势研判意见,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街道、部门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央、省属、市属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区相关政策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准入管理责任。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八)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
(十九)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总监:罗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