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1 11:09
成都市锦江区医疗保障局,是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照护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四)贯彻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
数据管理和应用。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政务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贯彻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高效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区医保局、区卫健局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局长:伍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