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

更新时间:2024-04-17 16:57

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院治疗。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李启铭被判6年。此后,这句话成为网友们嘲讽跋扈“官二代”的流行语。

事件简介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送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但是据当地人讲,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河北大学保卫处处长曾经和李刚及李启铭一起吃过饭,对李启铭有些印象。在肇事现场,保卫处处长问李启铭是不是李刚的儿子,李启铭回答“是,我爸是李刚”。

2010年10月18日,猫扑贴贴上,网友的一篇帖子引爆了网络,截至2010年10月18日傍晚,点击量已达143万。这篇帖子描述了一起校园车祸。

2010年10月16日晚9:40,河北大学新区易百超市门口,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在学校宿舍区超市门口被一辆汽车撞到,被撞者均为河北工商学院大一新生。帖子称:“当时车速很快,时速大约80~100公里。被撞女生被撞飞,而且这辆车撞人后并没有减速,后轮竟从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

“在撞到人后,他竟然继续行进,想从大门口逃跑,后被学生及保安拦下。下车后,肇事者未表现出丝毫的歉意,他竟然说:‘看把我(的)车(给)刮的!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

酒后肇事,还口出狂言“我爸是李刚”,这引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慨与关注。随后,网友们由愤怒变为冷嘲热讽。猫扑网最先发起了名为“‘我爸是李刚’造句大赛”的活动,参与者迅速过万。微博上也有网友发起此项活动,不少人借此改编名言名句,表达自己的愤怒与嘲讽。

2010年10月21日下午,河北大学校园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的父亲李刚接受央视独家采访,向受害人及家属表示诚恳道歉,并深深鞠躬。采访中李刚多次哽咽,不能自已。

2010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社会评论

声琴相拥上传了自己的新歌《我爸是李刚》,这首歌改编自小沈阳那首《我叫小沈阳》:横行路中央,轿车轻飞扬,黄土地养育着咱那霸道的爹娘……我爸叫李刚,大名鼎鼎的李刚,李是李世民的李啊,刚是金刚的刚……这首歌昨天刚一挂到土豆网,点击率迅速上万,被无数网友转载。

10月21日上午,歌曲作者声琴相拥表示,这首歌从创作到视频剪辑一共花了8个小时,当日凌晨2时才发到网上,目的是为了代表广大网友唱出心中的愤怒。

对于“我爸是李刚”的流行,北京师范大学传播学教授张洪忠认为,“造句行动”看似幽默搞笑的背后,其实是人们自发形成的对权力阶层的一种声讨。他们的行为表现出对权力阶层的痛恨。

《人民网》2011年09月10日报道,李双江与李刚齐名被评为“四大名爹”:“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事件调查

建立工作组

在河北省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工作会议上,河北省省长陈全国表示,对于河北大学院内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严肃处理”,省委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入驻河北大学处理此事。随后,河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肇事者已经被逮捕,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该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委对此事很重视,对有关部门做出批示,要尽快侦破,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公安厅以及保定市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的专门工作组进入河北大学协助处理此事,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该事件处理的进展。

王克勤:河大校园“飙车案”又曝新闻:代理律师被警告,李刚要求解剖死者查死因。刚才,陈晓凤家人代理律师张凯致电与我,今晚被律所主任谈话,要求其中止对此案的代理,“主任受到北京司法局的警告,求我时几乎快要哭了。”死者哥哥来电说,保定警方通知,李刚要求解剖尸体查死因,并要求陈家提出赔偿申请。河大飙车案死者陈晓凤哥哥陈林短信:今早7点保定交警支队刘队长和望都县办案人员来找我们,称:一是肇事方要求解剖尸体,查清死因。要我们立即答复,同意还是不同意,我们没答复,要我们今晚必须答复他们。二是问我们是否同意赔偿解决此案,如果同意尽管提出数额申请,说不要错过机会。

王克勤:2010年11月1日,望都县公安局给受害者家属下达了《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是:冀FWE420轿车碰撞前的行驶速度为45公里/小时至59公里/小时。对此,陈晓凤家属的代理人张凯律师表示,这个鉴定很“扯淡”。陈晓凤哥哥陈林也不认同这个速度鉴定,他说:“这个(速度)事实上理论上根本不会把人撞飞。”

目击者沉默

由于犯了众怒,肇事者及其宣称的父亲“李刚”迅速遭到了“人肉搜索”。

网友的搜索结果显示,肇事者李启铭是河北传媒学院2008届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而李启铭所说的父亲“李刚”则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还有消息称,李启铭平日性格张扬。在个人博客上,他写满了对高考的无奈,以及青春期小男生的一些小情怀,很难把他跟口吐狂言的“官二代”联系到一起。他的父亲李刚,在当地为人从政口碑都不错。

尽管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清晰,但事件的后续处理遇到了难题。网友“午夜蟋蟀”称:“(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我们迎来的不是同学的愤怒、有关部门的解释,而是做好事(作证)的孩子不敢承认,目击者也不敢公布事实。”

有河北大学的学生私底下告诉著名记者王克勤:“现在学校不让我们说这件事情,所以目击者很难找。因为他们一旦向记者透漏什么事情,学校知道后肯定会对说的学生做出处分的,谁都会害怕,所以学校里的目击者都只能什么也不说。”

有目击现场的学生正在经受内心的折磨:“我妈已严令禁止我再管这事,但我没办法让自己的良心受煎熬!晓凤惨白的脸一直在我眼前晃动,我若不管,我怕我会夜夜被噩梦缠绕!晓凤、晶晶都是我所在社团的部员,她们甜甜地叫过我学姐,我没法坐视不理!但我真的没办法要求那些目击的同学太多。”

对于目击者的“集体沉默”,网友们极力呼吁:“请河北大学的目击者站出来!

国外媒体关注

“我爸是李刚”一词荣获2010网络十大流行语之一,在引起了众多中国人的关注、讨论之后,这股舆论风也刮到了国外。

2010年11月18日,《国际先驱报》出版头版头条《中国隐晦笑话:我爸是李刚》。

《纽约时报》网站发表评论说:“李刚事件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了中国一些政府的强权意识,但另一方面媒体、舆论最终还是使得李启铭被审查,最终产生了相对公正的审判。”

《金融时报》报道,李刚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在中国保定的这个地方,他似乎是一个万能的超人。于是,他的儿子李启铭在醉酒驾驶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时,才能非常淡定的咆哮:“有本事你们就去告,我爸是李刚。”

律师遭袭击

“被三辆无牌照车挡住,下来十多人围堵砸车。”前日凌晨,律师张凯发微博称,12月14日晚10时40分许,他驾车回家,在北京市蓟门桥附近被三辆车围堵,车上十余人对其车进行踹门砸窗。他说,他驾车冲出围堵后逃脱。由于袭击者未能打开车门,张凯及其朋友均未受伤。海淀警方证实,已接到报警,案件仍在调查中。

大街上被三辆无牌车围堵

据张凯电话描述,事发当晚10时40分许,他驾车送朋友回家,开到蓟门桥西侧西向东方向辅路时,被三辆车围堵,当时行车不算太少,但路边没什么行人。张凯回忆,停在前方的越野车及右侧桑塔纳均无牌照。停车后,三车上下来十余人,“我赶紧把车门锁住。”“都是年轻人,长得挺壮实,穿便装,手里没拿家伙。”当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代先生说,这十几人将车围住,尝试开车门未果,便开始踹门砸玻璃,并喊“给我下车”。

由于打不开车门,一男子从越野车中取出一铁棒状物品,张凯见状开车从越野车左侧撞过,冲出围堵。张凯驾车沿三环绕了好几圈,从后视镜看到一辆车始终紧跟其后,进入西长街后,后方车辆才不见。随后张凯将车停在路边一特警车旁,并报警。

或因与访民桥洞过夜有关

张凯驾驶的宝来车右侧后视镜向下歪斜,右后方车灯有十几厘米长裂痕,车前侧及左后侧车窗留有几个约20厘米长鞋印,车头保险杠微变形,车身有三四处凹陷。张凯表示,警方已提取了车身外指纹,警方表示将核实事发地有无监控录像。

张凯说,事发后他没敢回家,暂时住在朋友那里。

“我真的不知道到底谁干的。”张凯说他正为“河大飙车案”中被撞身亡的陈晓凤家属辩护。13日,他曾与十几位访民在桥洞下过夜。他怀疑,自己遭围堵,也许与这些经历有关,“但现在我确实无法确定事发原因。”不过他同时表示,“三辆车10多个人,我认为不是一般的私人可以动用的,而且是在北京的最主干的道路上敢这样做肯定是有背景的。”

最终结果

受害者父母获赔

2010年12月26日报道 2010年11月4日以后,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园内的“李刚门”事件变得有些沉寂。直到网上传出,受害方陈晓凤一家的代理律师张凯被打,并透露李刚家已与陈家私下“和解”。

在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陈晓凤父母已经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

按照协议约定,陈家不得再和李家有联系,不得和媒体接触。

河北警方2010年12月21日证实了这一消息。但警方同时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律师认为,双方和解对于李启铭将要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会有“很大影响”。

李启铭判刑六年

2011年1月30 日(农历腊月27),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认定李启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李启铭当时车速达45到59公里每小时,远超校园内每小时限速5公里的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达151毫克,系醉酒驾驶,并且肇事后逃逸。

法院认为,李启铭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是鉴于案发后,李启铭的父亲李刚积极赔偿死者家属46万元,伤者9.1万元,取得了被害方谅解,并且李启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酌情采纳了辩护人对李启铭从轻处罚的意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