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石碑

更新时间:2022-02-19 13:23

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政府大门内侧,有座屹立于荷花池中央的肃穆彩亭,亭心竖立一块淡青色大理石碑,曰“戒石铭碑”,碑的正面镌刻着我国历史上的一条重要律令“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四言十六个显赫的大字;碑的背面镌刻《重建戒石铭碑记》。

简介

廉政文化之碑 中日交往之桥——戒石铭

在大院之内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五大家首脑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千余名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之际,在这块必经之地,他们都“三省吾身”,临水辨清浊,面石论古今。

戒石铭是古代戒饬官吏的令箴,源自五代后蜀第二代君主孟昶所撰《戒谕辞》。《戒谕辞》每句四言,共二十四句,九十六字;用以劝诫官吏常念百姓衣食父母之恩,为官务必清正廉洁。戒石铭始于后蜀,兴于赵宋。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总结前朝兴衰得失教训,认真研选孟昶《戒谕辞》,从其中挑出核心内容四句十六字,颁于州县,刻碑为戒,从此世代沿袭,天下皆知。京山县戒石铭碑原立于县衙前仪门内,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知县罗向辰于县衙前揽秀楼重建此碑,后于战乱中碑石断裂。清光绪元年重修县衙时,知县遂复将石碑置于县衙,直到新中国建立之初尚存。清代《京山县志》对此有记载。

历史记载

时移境迁,旧衙拆除,戒石碑下落不明。然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已漂洋过海,传诸东瀛。戒石铭碑文于乾隆年间传入日本。宽延二年(1749),日本福岛县二本松藩王丹羽高宽,将十六字碑文刻于该市霞城公园内一巨石上,将其作为藩政官员的座右铭,后又谱成歌曲,令政府公务人员每日上班前吟唱,延续至今不辍。1935年,日本政府将该石刻定为“国史迹”(即国家级保护文物)。抗日战争时期,京山县日本占领军中一名来自二本松的士兵松田中治,于京山旧县衙前见到该石碑,对碑文与家乡公园石刻完全相同颇为惊奇,遂在碑侧留影。1989年是日本二本松戒石铭刻240周年,该市上下对此一为本市赢得荣耀的国史迹分外重视,拟隆重纪念,由此引发学者文人及政府官员对此追根溯源的念头,因而日本士兵从京山带回的照片被发现。1988年4月,京山县政府收到来自东瀛的飞鸿传书及新老照片若干幅,请求寻找戒石碑真迹。京山县城多位老者回忆少时见到过此碑,从光绪八年《京山县志》中找到了戒石铭碑的记载。

因戒石铭碑之缘,京山县与二本松市开始鸿雁传书。1989年2月,二本松市市长大河内鹰一行访问京山,表示欲赠款京山重建戒石铭碑。同年8月,县府大院戒石铭碑亭正式建成。不久,县政府又在城南7公里处空山洞风景区修建戒石铭碑纪念馆,其馆是一座飞檐斗拱、古朴古香的仿明建筑,坐落在枕溪亭后,依山势而筑,飞阁流舟,气势巍峨;拾级而上,迎面呈现一堵屏墙可见,在赭色花岗石碑体上镌刻着四行触目的汉隶“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系明代嘉靖年间的京山县令罗向辰题书。1989年10月,二本松市代表团访问京山并参加京山建成戒石碑落成典礼。11月,县政府代表团赴日回访并参加二本松戒石铭刻240周年纪念大会。其后,京山县政府照大院内戒石铭碑原样复制一碑,赠与二本松市,1991年9月,京山县政府组团访日并出席二本松新市政大厅落成典礼暨戒石铭碑揭幕仪式,至此,京山赠碑立于二本松市政厅。此后,两县市交往年年不断,在农业科技、文化交流等方面进行了一些交流合作,并于1994年签署文件缔结“经济友好合作关系”。

京山戒石铭碑,是中华廉洁精神的象征,是中国廉政文化的形象代表,是中国廉政教育的有效形式。其穿越时空,播扬中外,绵延古今,在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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