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4 11:07
南宋淳熙五年(1178),以别头省试第一成进士,历监潭州南岳庙,出任湖南潭州(今长沙市)石鼓书院山长。所著《石鼓论语答问》,颇受时人称赞。十五年,叶适上书右相周必大,推荐名贤34人,后皆召用,溪名列其中。光宗绍熙元年(1190),任湖州教授(《梅磵诗话》卷下)。改十八斋为六斋。稍后内召,主管吏部架阁文字。庆元元年(1195)正月,任太学学录兼实录院检讨官。宋代太学正录兼理史职自此始。四月,升博士,奏请两淮立农官,括闲田,谕民主出财,客出力,主客均利,以为救农之策。除庆元府通判,未行,次年二月改任宗正寺簿,仍兼实录院检讨官。溪素行平易谨慎,不为新奇可喜之论。尝于旅邸遇朱熹,见其从行者甚众,告以“独不畏钩党耶?”故三年以伪学逆党得罪者59人中独无溪名。开禧二年(1206)三月,除秘书郎。四月,兼国史院编修官。七月,为兵部郎官。宋师溃于符离,溪因奏沿边忠义人、湖南北盐商皆当区画,以销后患。知枢密院事张岩督师京口,任溪参议军事。次年四月,以兵部员外郎兼资善堂说书。八月,为国子司业。十一月,升祭酒兼太子侍读并兼实录院检讨官。嘉定元年(1208)正月,升兼太子右谕德。五月,以兵部侍郎兼右庶子。八月,升左庶子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朝论将严惩“奸党”,尽投岭海,溪援先朝往事,“恐贻君子、小人反覆之祸”,议遂寝。三年正月,除太子詹事。二月,任朝散大夫试太子詹事兼秘书监。四年四月,权工部尚书并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六年十一月,除华文阁学士,提举佑神观。八年正月,除徽猷阁学士,后以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致仕。卒赠特进及端明殿学士,其后谥文端。
遗著有《石鼓论语答问》、《续吕氏(祖谦)家塾读诗记》、《春秋讲义》、《易总论》、《书说》、《礼记口义》、《孟子答问》、《通鉴笔议》、《将鉴论断》、《复仇对》、《清源志》和《岷隐诗文集》等。事见《南宋馆阁绩录》卷七,《宋史·儒林》(卷四三四)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