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17:01
戴红兵 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重庆人。1995年加入九三学社,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1983年至1987年就读于四川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
1987年至1990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诉讼法专业攻读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90年至1993年任西南政法学院基础部助教。
1993年至2001年历任广西大学法律系讲师、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2001年至2005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其间,1998年至2004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攻读研究生,获博士学位;2001年挂职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二处副处长;2004年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亚太经济与政府管理学院攻读研究生,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5年至2010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0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院长、广西法官学院院长。
2017年6月11日,当选为九三学社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年5月26日- 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委员会常委、第五届、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届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法律专门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