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5 09:00
(一)宣传、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辖区实际组织监督实施。
(二)依法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四)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负责对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工作,依法对辖区范围内的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六)依法监督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七)依法对辖区内的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九)依法对辖区内的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对辖区内的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
(十一)依法实施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登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依法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十三)管理全局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监察和党的组织纪检、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工商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县局的政务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编发政务信息,负责县局机关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装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并执行经批准的县局财务预算,汇总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县局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统计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县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县局统战、群团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县局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局劳动人事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对所科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县局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负责县局基层队伍建设和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学历教育和任职、岗前、技能、知识更新等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法制科
负责县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办理同级案件核审工作,承担县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实施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机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工商所执法监督工作。
市场合同监管科(创卫办)
宣传、执行有关市场规范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负责场的登记初审、年检初审和统计工作,实施对辖区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负责辖区经纪人和经纪组织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各类商品展销活动的初审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督辖区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合同纠纷,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企业个体注册监管
宣传、执行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由县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注册、变更及注销工作,依法核准由县局核定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申报并转报由县局登记注册的冠国家、省、市名的各类企业的名称,核准、颁发营业执照并实施监督管理;对本局辖区内的企业、个体主体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实施县局登记的企业年检,组织、指导工商所企业年检的初审工作和个体工商户的验照、贴花工作,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
商标广告监管科
宣传、执行商标和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管理、规范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及特殊标志的使用行为,管理、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承担商标印制企业的验证工作,指导企业商标工作,加强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对广告经营资格进行初审,对各类广告活动及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各种广告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商标、广告监管工作。
公平交易科(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宣传、执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本科业务的统计工作。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综合协调;承担全县食品流通许可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抽样检验、快速检测;承担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预警、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对处置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工作。
监察室
负责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风建设和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县局经济责任审计和科所长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县局廉政效能、执法监察工作和执法队伍廉政状况的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指派有关工商所负责查处,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管理信息的咨询服务。
信息档案咨询服务中心
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信息网络的应用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设备维护管理;负责单位信息网络的机房管理;负责单位信息网络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负责单位信息网络的制度管理;负责单位信息网络的人员培训;负责本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查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