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7 20:15
房凤友,男,汉族,1941年1月生,天津市人,196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9月参加工作,河北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历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60.09——1964.09,河北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64.09——1969.07,河北省委组织部选调代培干部(在省委党校专修班学习,其间曾在衡水、徐水县参加“四清”并担任过徐水县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冲击后回机关);
1969.07——1975.11,河北日报社编辑、调研组副组长;
1975.11——1977.03,河北省委办公厅干事、办公室副主任;
1977.03——1979.02,贵州省委第一书记秘书、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79.02——1982.11,河北省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第一书记秘书;
1982.11——1986.11,天津市委办公厅调研一处负责人、综合处处长;
1986.11——1988.06,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1988.06——1991.11,天津市政府秘书长;
1991.11——1992.08,天津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2.08——1995.11,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5.11——1998.05,天津市委副书记(其间:1996.09—1996.11在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
1998.05——2003.01,天津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3.01——2006.01,天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年4月,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0年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第二巡视组组长。
中共二十大代表、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