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6 11:59
中国房地产业的“过度非理性发展”会产生一系列负面作用,最突出的就是经济发展的“房地产依赖症”,该依赖症将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不惜违法用地,还将加剧人口、土地、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特别是有的地方“房地产依赖症”将对其他产业产生资本和土地的挤出效应,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中国的创富进程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持续已近三十年,并形成了规模可观的“富人”群体和“中产”阶级。他(她)们手中掌握着中国民间的大部分可投资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多集中在房地产。
他(她)们之所以倾向于购买多处房产,多归因于投资渠道有限,是觉得在通胀压力下把现金存到银行没什么收益,如想要投资,除了股市就是楼市。
相对股市,购置房产风险较小,虽租金回报率不太高,但这些年来,投资房市“只赚不赔”的神话一直在延续的投资,他(她)们的财产确实通过房地产投资超额实现了保值增值的目标。于是,投资的“房地产”依赖症的直接症状就是令炒房的“刚性需求” 难以疏导。
整个中国社会对房地产的关注,不仅仅是因为房价的飙升,引起社会相当部分民众的不满,更重要的原因是地产和每个家庭息息相关,地产业的崩盘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1、中国家庭的财富仍主要以存款和房地产的形式存在,股票资产所占的比例较少。从历史看,每当股票市场出现崩盘,中国经济所受的影响将较小,这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中国家庭财富中股票的比例并不高。然而,一旦占据家庭财富重要部分的房地产价格如果出现崩盘,中国家庭将面临着如美国一般的家庭财富的大规模蒸发,其负面效应将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这一点在历史上已得到多次印证。
2、从金融体系的反映来看,家庭财富的蒸发将导致银行信贷体系出现紧绷,迫使银行收紧银根,并进一步影响私人信贷市场和终端消费,由于信贷紧缩导致的利率上升,其对消费的抑制效应将非常明显。
3、缺乏必要监督的公共权力与完全市场化导向,引起的既得利益集团借用土地交易实现对公众利益的巨大侵害,导致许多“支柱产业”依赖以掠夺为主的商业模式。
4、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税费的巨大依赖,导致其昧心卖地生财而不能自拔。
5、以房地产为核心的土地储备、出让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由此拉动的粗放经济增长,已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力量。
6、此外,由于中国社会保障网的缺乏,尤其是养老金制度的不够健全,房地产实质上被很多中国人作为保障退休后生活的重要手段,而伴随着城市化发展和老龄化进程,中国家庭将可能更加依赖房地产在较长时间内产生的增值和房租收益。
短期而言,请不要低估在“中国特色”背景下政策调控的威力,压垮骆驼的稻草正一根根落下,“预期”的改变只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矣。
中期来看,负利率的持续可能令加息不可避免,这就会提高贷款购房者的成本,从而降低购房的支付能力,即使是对能全额支付房款的购房投资者,加息也提高了他们的机会成本。
长远为计,超低成本的“房市大小非”可能最终会上市流通(尽管需要假以时日)。中国农村宅基地一直不能流转,小产权房等在农村集体用地、宅基地或农地上建设起来的房屋,一直被视为非法。农村宅基地的上市流转,以及可能带来“小产权房”政策的有限松绑,就能像股市“大小非”上市流通时对估值高高在上的股市大幅降温的作用一样,会对房市的长期上涨空间实现有效抑制。
经济危害
1、高房价形成对消费的根本遏制,扼杀了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2、房地产的“虹吸效应”,导致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实体产业失去发展方向;
3、由于房地产泡沫诱发的银行体系大规模不良资产风险;
社会危害
1、民生被摧毁,人们失去了幸福感;
2、大规模财富转移导致收入分配和社会阶层的急剧分化,社会矛盾被空前激化;
4、政府丧失公信力,出现严重的执政危机。
1、股市近期疲弱,但长线机会依然。
2、私募股权、风险创投应可考虑。
3、参与国家鼓励的与海外战略相呼应的私人海外投资有把握。
4、政府坚决退出房地产利益链,力避与民争利;
5、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杠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消费标准,坚决遏制和消除不合理的住房投机需求。
2020年6月,为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作出30项决定。其中,第14项提出,坚持“房住不炒”,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海南省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破除“房地产依赖症”,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进一步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实施重点城市“一城一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和调控评价考核查处机制,坚决做到任何项目不附带商品房用地。
加快发展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公租房、人才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好本地居民保障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各类人才住房需求。
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变相涨价、虚假宣传、违规销售、更名炒作、违法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设立不动产投资收购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