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20:08
房屋产权单位,是一个汉语词语,是指单位(或机构)产权所有人的意思。
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前,住宅都是由单位建好分给职工作为福利。没有商品房,那么房产的产权都是单位(机构)而非个人,分配给职工使用的房屋一般会由产权单位(或房管所)发一个使用权证(即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属于使用权性质,有的职工由于工作变动等有换房的需要,则换房双方需要经过产权单位同意。这个称谓基本就是这么来的。
产权单位不等于建设单位,但有的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算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