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权证

更新时间:2022-07-27 19:22

房屋共有权证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人核发,每个共有权人各持一份的权利证书。

基本介绍

还没有办理或正在办理房产证购房者,需要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须在房屋产权登记表“共有人”栏目中,如实填写共有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多个共有人,需按序列填写。每增加一个共有人,需多交10元共有权证工本费

办理手续

已经持有房产证的房主,如果要办理共有权证,需要重新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所有人和共有人持相关材料,一起到房管局办理确权登记。房管部门将对原有房产证作废,重新为房主办理房产证和共有权证。

由于房改房在办理确权过程中,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材料,并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工龄等。房改房出售,也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同意才能出售。房改房的房产证已经表明了房产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不需要再办理夫妻共有权证了。

简称:房产证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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