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1:59
所有权理论:是指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既不强调企业集团中的法定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也不强调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在所构成的经济实体中的平等关系,而是强调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权。
假如两个公司共同控股一家公司,各占其50%股权,显然持股双方都没有绝对控股权,那么用母公司理论或经济实体理论都不适合于持股双方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这时,有人提出了所有权理论。 所有权理论又称“所有者权益中心论”是一种着眼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权合并理论。在此理论下,企业集团仅是指以投资公司为基础,连同在经济活动和财务决策中对另一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权部分。因此,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不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子公司的收入、费用与利润,也只按母公司持有股权的份额计入合并利润表,完全忽视少数股东所持有的子公司净利润。该种合并理论一般是与其他合并理论结合被采用的。所有权理论是业主理论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具体应用,其认为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拥有和被拥有的关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报告其所拥有的资源。基于此,当母公司合并非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时,应采用比例合并法:按母公司实际拥有的股权比例,合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于非全资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净收益,也只能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予以合并。因此,所有权理论既不强调企业集团中存在的法定控制关系,也不强调集团各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实体。依据所有权理论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强调的是合并母公司所实际拥有的,而不是母公司所实际控制的资源。这种做法虽然稳健,但却违反了控制的实质。控制一个主体实际上是控制该主体的资产,当母公司控制了子公司时,它不仅可以直接控制其所实际拥有资产的运用,而且可以控制子公司全部资产的运用。因此,按所有权理论采用比例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忽略了企业并购中的财务杠杆作用。
所有权理论的基本立论是:会计主体与其终极所有者是一个完整且不可分割的整体。该理论认为,会计主体充其量只是其终极所有者财富的存在形式或载体,会计主体的资产是终极所有者财富的一种表现形式,会计主体的负债是终极所有者的负财富,会计主体的资产与负债之差代表终极所有者投放在这一会计主体的净权益。可见,所有权理论强调的是终极财产权。
所有权理论所依据的会计基本恒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它突出体现了确认、计量和报告所有者权益是财务会计的核心目标,因此,所有权理论又称“所有者权益中心论”。此外,按照所有权理论,企业不论是在持续经营中或停业清算时,其净资产的所有权和其他权益均应归属于所有者。因此,会计主体没有必要非凡强调资本保全,应当答应其终极所有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抽回资本。
所有权理论认为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拥有和被拥有的关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报告其所拥有的资源。因此,所有权理论既不强调企业集团的各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实体,也不强调企业集团中存在的法定控制关系,而是强调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对另一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权。
1、合并会计报表的服务对象是母公司的股东。
2、母公司对子公司净资产的享有数额应以母公司所支付的代价为衡量的基础,并只以此计人合并报表,少数股东所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不合并。
3、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报表上不予确认。
4、合并商誉的确认。以母公司所支付的代价和所取得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作为商誉,全部计人母公司的商誉在合并报表上列示。
5、合并净利是母公司股东所应有的净利。
6、少数股东收益不予确认。
7、未实现利得或损失。若是顺销,就应100%冲销;若是逆销,就应冲销母公司享有的份额。
8、赎回债券的推定利得或损失。假如是赎回母公司的债券,就应该100%承认,若是赎回子公司的债券,就只应承认母公司享有的份额。
1、适用范围小,只应用于几个公司控制被投资公司的非凡情况。
2、把被投资公司按股份来进行分割,撕裂了公司的内部经济关系,不能准确反映股东的利益。
所有权理论认为,合并报表只是为了满足母公司股东的信息需求,而不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少数股东的信息需求。基于此,当母公司合并非全资拥有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时,应采用比例合并法:按照母公司实际拥有的股权比例,合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于非全资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净收益,也只能按照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予以合并。
在此种理论下,它的编制方法有如下特点:①按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项目纳入合并报表;②在购并过程中形成的子公司净资产的升值(或贬值),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合并和摊销,对购并过程中形成的商誉,按受益期摊销;③集团内部交易额及其内部未实现利润,按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予以抵销;④在编制过程中没有将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和收益纳入合并范畴,所以在合并报表中不会出现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收益项目。
此种理论下,存在这这样的问题。①人为地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划分为两部分,缺乏现实经济意义;②对子公司的净资产采用了两种计量属性;③过分强调对子公司的拥有权,违背了控制的经济实质。
所有权理论主要用于说明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合并实务。另外,按所有权理论界定合并范围可以解决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集团的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该种合并理论一般是与其他合并理论结合被采用的。
法国的法律和惯例是同时以母公司理论和所有权理论为基础的。在英、美国家中,对所有权理论,也作为标准惯例结合使用。
1.企业所有权理论
2.产权理论
其中一个重要应用值得一提。越来越多的学者认同,以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作为激励手段能够更好的解决经营者长短期激励问题。经营者在现有的组织结构所确立的约束条件下追求他们的自身利益,并使得效用最大。这里的约束主要指所有权对企业经营者的影响。我们不得不开始合理安排经营者的不同偏好的满足程度和企业经营业绩的关系。通过把利润与经营者薪金挂钩,实践证明较好地解决了经营者短期激励问题;而通过把企业剩余索取权引人激励机制,比如使用股权期权的激励手段,则可有效地解决长期激励问题。通过以上努力争取使经营者效用最大化和所有者权益最大化相统一,从而促使国有企业效率的提高
3.离散所有权理论
离散所有权理论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同一企业组织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所有权,其中不乏难以计量和确认的形式,比如人力资源,矿产资源等等。这种离散性使得企业的经营决策难以保证传统理论中单一所有权的利润(或财富)的最大化。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考虑各种不同的所有权的责、权、利和经济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从而进一步发展所有权理论,适应时代需求。
中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股一股独大是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普遍现象,同时,中国的企业集团以国有大型企业为核心,以公有制为基础,国家是最大的股东,国有企业(或国家投资公司)是母公司,为反映和维护国家在整个企业集团中的权益和地位,提供有助于企业集团在投资方向及投资规模方面进行宏观控制的会计信息,所以应主要以母公司理论为依据,辅之以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的某些作法。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以及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的逐渐积累,许多不同类型的资本控股集团正逐渐在资本市场上开始布点,尤其是近两三年以来,这种趋势已越来越明显。据统计,在国内资本市场上浮出水面的资本集团(习惯上称为系,如中信系、横店系等)已经有40多个。这些资本集团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手段控制若干家上市公司,每家上市公司都只不过是集团战略部署上的一个棋子。如何真实地反映这些集团缤纷复杂、手法迷乱的经济业务,对投资者来说尤为重要。
在一股独大和母公司绝对控股的情况下,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实质上都反映了母公司的意志和利益,客观上是不考虑少数股东权益的,把少数股东视为公司债权人是非常合理的,甚至在这种股权结构下有时少数股东的权益还比不上公司的债权人。因此,对相关会计业务的处理也应该采用母公司理论,在会计上真实地反映强调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这样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而非形式。对于母公司来说,能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对于少数股东来说,也能更清楚地明白经济业务、资源的实质。如果采用实体理论,对所有股东一视同仁,表面上看,这是你的,那是我的,大家都有份儿,其实不然,利益是属于控股股东的,这样做恰恰使少数股东得到了一种“失真”的信息,不利于少数股东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