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业务

更新时间:2024-09-29 04:47

移动支付业务是指手机用户以银行卡为支付手段来完成电子支付的应用。手机用户通过把手机号码与银行卡或活期存折的账户进行绑定后,就可以通过多种接入方式,如短信、语音、移动数据(WAP/Java/BREW)等,通过手机支付平台、专业支付商和银行系统,实现手机购物以及各种费用缴纳等功能。

简介

手机支付业务也称为移动支付业务(Mobile Payment business),是现在市场支付手段的发展趋势,对现有的支付业务又一大增值补充,其支付全过程由移动运营商、支付服务商、应用提供商、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商家和终端用户等来构成一个支付链条;简而言之,手机支付业务就是允许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

手机支付业务实现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途径

费用通过手机账单收取,用户在支付其手机账单的同时支付了这一费用,在这种方式中,移动运营商为用户提供了信用,但这种代收费的方式使得电信运营商有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之嫌,因此其范围仅限于下载手机铃声等有限业务;

第二种途径

费用从用户的银行账户(即借记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中扣除,在该方式中,手机只是一个简单的信息通道,将用户的银行账号或信用卡号与其手机号联接起来。根据支付解决方案不同有的需要手机与银行卡号绑定,有的则无需绑定,可支持多家银行账号。

在某些城市,在手机内放入专用的SIM卡,可以直接用手机刷卡消费,如公交车买票等。

以往,通信运营商推广手机支付时都要和银行合作。但从2010年9月开始,根据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即使不与银行合作,运营商照样能大规模开展手机支付业务,中国移动一直在主推2.4G的RF-SIM方案,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分别在校园一卡通、企业一卡通等领域试水RF-SIM方案;另据相关报道,2010年RF-SIM卡的发卡量将达到800万张,给相关2.4G产业链下的卡商(东信和平、北京华虹、恒宝股份等)以及芯片方案商(国民技术、中科讯联)带来的产业收入至少会有8-10亿的收入。有分析人士表示,通信运营商可以合理合法地开展手机支付业务并不会让第三方支付吃“夹板”,国有大运营商和金融机构留下的巨大“缝隙”足以形成一个庞大市场让第三方支付公司去开拓。

可以开展以下商品(类)的支付服务。

(1)彩票:目前的彩票代理点极大地限制了用户支付的场所、时间,而手机投注能很好地满足彩民随时随地投注的需求;

(2)数字卡: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由于没有物流问题,因而非常适合采用手机支付;

(3)报刊订阅:目前用户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到邮局订阅,而手机订阅可以不限时间、地点完成订阅;

(4)票务:随着电子票务的推广,手机将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包括支付、票务信息的获取;

(5)公共事业费缴纳: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6)互联网服务:例如网站包月费、虚拟货币等。

综合增值业务平台一方面实现了手机用户多种业务形式的统一接入;另一方面通过连接后台第三方应用系统,如彩票投注系统、网上购物系统等,将用户支付请求接入到银行支付系统,实现移动支付。

政策

央行正式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根据央行规定,该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央行表示,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不过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要获得支付业务资格并不太困难。

根据管理办法,申请人如果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三个基本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简洁便利。这个原则实际就是“强调用户体验”,对于面向普罗大众的互联网应用来说非常重要。我们接受一种新方式,通常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自愿接受。比如,孙子到国外留学了,爷爷奶奶很容易学会上网,因为他们迫切要跟孙子联系。第二种情形是被迫接受。例如,我们去饭馆吃饭,老板要求必须刷卡,我们虽然不习惯,但只能被迫接受这一要求。互联网应用必须产生商业价值,我们很难寻找“强迫”客户接受创新的特殊环境,太复杂的东西没法玩。创新必须能够为大多数人自然而然地接受。很多创新者认为自己的想法很有创意,但是客户接受程度不高的话,创意就没有实质意义。[1]

第二个原则是符合常识。我们在生活中对很多事务都存有先入之见(也可能是想当然的看法)。例如,我们购物时在商场POS机上刷卡并且输入密码,觉得天经地义,而且认定实体商店的老板一般不会跑路,所以会很放心输入密码。但是,当一个流动的快递员拿着手机刷卡器让你输入密码时,我们就会担心密码会不会留在他的手机里,担心存在支付安全隐患。因此,支付创新只有符合常识才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坦率地说,我对目前涌现出来的一些支付方式并不看好。不看好并不意味着它不能发展,它一定能发展,但是需要很长的时间,三年五载之后才能为老百姓所熟悉和使用。比如说前面提到的声波支付、二维码支付,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推广起来需要花很大的力气。

第三个原则是嵌入流程。创新产品一定要嵌入到现有的流程中,这个跟简洁便利、符合常识等原则的道理是一样的。创新的环节、创新支付的产品和服务,跟原有流程结合起来,最容易为大家自然而然地接受。天天想着另起炉灶、另辟蹊径,试错的次数会增多,试错的过程会更长。

影响范围

根据记者了解,管理办法在规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同时,也为通信运营商在手机支付领域的大举拓展扫除了障碍。此前,运营商因为没有金融牌照,长期以来在推广手机支付领域时都要和银行合作。比如中国移动为了大力发展手机支付业务,就以398亿元人民币巨资认购浦东发展银行20%股权。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亦分别与国内大型国有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开拓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等领域。

但根据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进行的定义,所谓网络支付,是指包括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这意味着手机支付亦被纳入管理办法范围。与条件难以达标、惨遭“洗牌”的中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同,对于通讯运营商这类实力雄厚的企业,管理办法本身根本就像如同一张通向手机支付的“通行证”。

“央行的管理规则跟软件的版本一样,后续是需要升级和完善的。”有业内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尽管管理办法并没有确定手机支付的细则,目前尚未能确定该管理办法对手机支付行业的具体影响,但可以预计随着手机支付蓬勃发展,在未来一两年,“央行会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列出进一步细则来明确界定手机支付的细节。”

在央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下,中小型第三方支付不可避免地面临“洗牌”、淘汰出局。随着通信运营商正式获得合法的手机支付乃至第三方支付资质,硕果仅存的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会否被压缩生存空间?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手机支付领域确实呈现出巨大的盈利前景而让运营商不得不将其视作主营业务之一,则相关可能性存在。

北京邮电大学一位知名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担心国内通信运营商的“势力”越来越大,触觉甚至已经延展到金融领域,实在有必要加以约束。

不过也有电信分析师和认为对相关情况并不需要过分担心。资深电信分析师付亮向记者表示,本来运营商经营手机支付就没有“红灯”,本次管理办法不过是通过文件明确了责任、义务、流程等,因此预计不会对手机支付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而第三方支付公司财付通一位内部人士则表示,目前国有大型企业管理上依然被管得很死,很多行业又有多头管理, “在行业与行业,国有巨头与国有巨头之间,都存在着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盈利空间巨大、但国有大企业又不屑一顾的‘缝隙’,这些‘缝隙’足以让第三方支付公司找到独特的腾挪空间。”

据介绍,目前财付通正与国内运营商合作,在QQ客户端的小钱包上新增具备交费充值、购买充值卡、购买3G号卡和购买3G终端等功能模块。

相关报道

根据近日境外媒体报道,市场研究公司Gartner本周一称,2010年全球使用手机进行支付的人数预计将增长54.5%,从2009年的7020万增长到1.086亿,亚洲将领衔增长。2010年移动支付用户将占全部移动用户数量的2.1%。Gartner称,亚太地区移动支付用户数量预计将从2009年的4180万增长到6280万。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移动支付用户数量预计将从1680万增长到2710万。在北美,移动支付用户数量预计将从190万增长到350万。

目前在中国,手机支付领域也在蓬勃发展。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09年中国手机支付发展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手机支付市场交易规模为24亿元,同比2008年的7.9亿元增长202.6%,预计2010年中国手机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28.45亿元,手机支付用户总数将突破1.5亿户。

中国的手机支付起源于2001年,当时运营商开始推广“通过手机短信接入方式支付”,很多手机用户都体验过。比如,我们在网上购买一款电脑杀毒软件,其中就有手机支付方式——输入手机号码后确认付款,接着手机会收到一个短信密码验证,输入后就完成交易。目前这种支付方式还是使用最为广泛。但是这种方式只能是小额支付,大金额的支付运营商并不支持。

其后,国内出现第二种手机支付方式“手机WAP网站”。很多WAP上的商家通过自己的支付方式与手机用户完成交易。但是这种方式发展也比较缓慢,主要制约因素是当时2G通信网络比较慢,用户会失去耐心。

最近一两年,国内又发展出远程支付和近端交易。远程支付的典型应用则是通过手机里面的交易平台完成远程交易转账或付款。近端交易的典型应用则是刷卡手机,各大运营商都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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