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10:41
托普鲁克乡,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地处英吉沙县东南部,东南与克孜勒乡相接,西南与依格孜也尔乡相连,西与苏盖提乡毗邻,北与萨罕乡接壤,距英吉沙县城23千米,区域总面积346.52平方千米。
民国二年(1913年),英吉沙置县时,托普鲁克、克孜勒、及苏盖提的少部分地区为一个玉日西。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实行保甲制时,托普鲁克为一个乡。
1950年5月,设区后划乡,托普鲁克划归克孜勒四区管辖。
1958年8月,成立托普鲁克公社;同年12月,与克孜勒公社合并为克孜勒公社。
1961年12月,又从克孜勒公社划出成立托普鲁克公社。
1966年10月,托普鲁克公社改名前进公社。
1978年,复改名托普鲁克公社。
1984年,托普鲁克公社改托普鲁克乡。
2011年,托普鲁克乡下辖6个行政村:乌堂、克什拉克、托普鲁克、克力枰兰干、克力皮群、加依;下设36村民。
2019年,托普鲁克乡下辖9个行政村:克什拉克村、托普鲁克村、克力坪兰干村、乌堂村、克里皮群村、努尔鲁克村、穆孜鲁克村、托万霍依拉村、英阿亚提村,人民政府驻乌堂村。
托普鲁克乡地处英吉沙县东南部,东南与克孜勒乡相接,西南与依格孜也尔乡相连,西与苏盖提乡毗邻,北与萨罕乡接壤,距英吉沙县城23千米,区域总面积346.52平方千米。
托普鲁克乡地处喀腊克山南部、依格孜也尔山以北,处于库山河、依格孜也尔河的洪积、冲积扇群形成的山前倾斜平原地带,地势西南高、东北部低,海拔高度在1212—1931米之间。
托普鲁克乡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夏长秋短,气温年季变化小,日夜温差较大;降水少,蒸发大;光照充足;多年平均气温11.4℃。
托普鲁克乡有依格孜也尔河在阿克陶县境内分作3个支流,其中南支经艾古斯乡穿过喀腊克山流入境内。
托普鲁克乡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主要为戈壁石,可加工为建筑用的石料,地质储量1.5亿立方米,可采储量0.5亿立方米,集中分布在辖区南部靠近依格孜也尔乡与克孜勒乡接壤处。
2011年,托普鲁克乡总人口13526人。总人口中,男性6977人,占51.58%;女性6549人,占48.42%;18岁以下5004人,占37%;18—60岁7304人,占54%;60岁以上1218人,占9%;以维吾尔族为主,达13490人,占99.73%;有汉族36人,占0.27%。2011年,托普鲁克乡人口出生率13.2‰,人口死亡率2.8‰,人口自然增长率10.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9人。
截至2018年末,托普鲁克乡户籍人口为15312人。
2011年,托普鲁克乡财政总收入420万元,比2010年增长8.3%。2011年,托普鲁克乡农民人均纯收入3500元,比2010年增长16.6%。
2018年,托普鲁克乡有工业企业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2011年,托普鲁克乡农业总产值860.9万元,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7%。托普鲁克乡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托普鲁克乡生产粮食10954.4吨,人均809.9千克,其中小麦5330吨,玉米5624.4吨。托普鲁克乡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等。2011年,托普鲁克乡棉花种植面积5万亩,产量2775吨。托普鲁克乡畜牧业以饲养羊、牛、家禽为主。2011年,托普鲁克乡牲畜年末存栏1.9万头(只),其中羊1.6万只,牛0.3万头;家禽饲养量3.9万羽。2011年,托普鲁克乡生产鲜奶1480吨。
2011年末,托普鲁克乡有商业网点47个,职工237人。2011年,托普鲁克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7.4万元,比2010年增长13.7%。
2011年末,托普鲁克乡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61.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683.3万元。
2011年末,托普鲁克乡有中心小学1所,村级小学2所,在校生1350人,教学班34个,专任教师14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2%;初中1所,在校生983人,教学班21个。2011年,托普鲁克乡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62.6万元,比2010年增长21.8%。
2011年末,托普鲁克乡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480平方米,藏书2800册。2011年末,托普鲁克乡学校有体育场2个;5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7%。2011年末,托普鲁克乡有广播站1个,有广播喇叭220只,广播综合覆盖率99%;电视综合覆盖率80%。
2011年末,托普鲁克乡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8个,其中门诊部(所)1个;病床35张,固定资产总值148.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6人。2011年,托普鲁克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300人次。2011年,托普鲁克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2.6‰、2.3‰。
2011年,托普鲁克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91户,人数109人,支出30万元,月人均229元;城市医疗救助5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09人次,共支出3万元,比2010年增长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00户,人数3256人,支出426.7万元,月人均109.2元;农村医疗救助60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256人次,共支出9.8万元;农村五保户208人,支出70万元;有敬老院1家,床位1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10人;社会福利费支出3.7万元;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98万元,比2010年增长7.8%,基金支出合计70.6万元,比2010年增长12%。
2011年末,托普鲁克乡境内公路总长120千米,其中柏油路20千米,沙石路40千米,土路60千米。托普鲁克乡有县道X472、乡道182经过境内。
托普鲁克,维吾尔语,意为浮土多;根据托普鲁克乡辖区内的自然条件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