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9 17:42
扣押物品清单是司法机关依法在勘验、搜查中发现可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予以扣押用的清单,由三部分组成。
【扣押物品清单】由三部分组成:一、首部。写明标题和页序;二、扣押物品情况。这是重点部分,填清编号、物品名称、数量、单位、特征、备注;三、尾部。搜查人、见证人、被搜查人签名,注明总的页数,注明年月日,加盖公章。对被扣押的物品,文件等,要妥善保管或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损毁;如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迅速退回原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