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3 08:42

执(拼音:zhí)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用刑具将一个人的双手铐住。本义指捕捉、捉拿。由本义引申指握着,拿着,如:执笔。又引申指掌管、从事、施行。又假借指坚持己见,如:固执。又指志同道合的朋友,如:执友。还假借指凭证,如:执照。

字源解说

会意字,最早字形见于商代甲骨文。甲骨文(图1)的左边是一个刑具(,或作,读作niè),右边是一个面朝左跪着的人(,读作jǐ)。人的双手被刑具所固定,或连头颈一起使用刑具束缚(图2)。表示“捕捉犯罪的人”。本义为拘捕。金文(图3-8)字形渐趋讹断或有加繁。将那个伸出手的人形,与被当作手铐的“㚔(幸)”字分开,这样便失去了象形字的特点。小篆(图9)将其整齐化,左边的刑具还在,右边的人变为“丮”,还有人的样子。隶书(图10-12)、楷书的左边仍为刑具,但右边的人及双手写成了“丸”形,已看不出人形。这样,“执”字就成了一个左右结构的形声字兼会意字。左边像手铐的样子作形符,右边是个跪着双手被铐住的人。这两个字形组合在一起,指“捕捉罪人”。简化的“执”来源于草书,将左边的刑具变成了“扌”,不见了刑具锁手的情景。

由用手捉拿这一意义引申开来,“执”字又可表示“拿着”,如“执笔”。“拿着”的意义用于工作、事情,则为从事、操持;主持,掌管。如“执役”指服劳役;“执教”指任教;“执政”指掌管国家政事。由掌管再引申为行,施行。如执行、执法。

握住不放弃,则为守住,坚持已见。如“执意”指坚持自己的意见;“执言”指坚持自己说的话,不改口;“各执一词”指各自坚持各自的说法,互不妥协,进而引申为固执。如“执迷不悟”指固执而不觉悟。

详细字义

古籍训释

说文解字

【卷十下】【幸部】之入切(zhí)

捕罪人也。从丮从㚔(幸),㚔(幸)亦声。

说文解字注

【卷十下】【幸部】

“捕辠(罪)人也”注:辠各本作罪。今依《广韵》。手部曰:捕者,取也。引申之为凡持守之偁。

“从丮、㚔(幸)”注:会意。

“㚔(幸)亦声”注:之入切。七部。今隶作执。

康熙字典

【丑集中】【土部】 执

《唐韵》《集韵》《韵会》之入切。《正韵》质入切,竝音汁。守也,持也。《书·大禹谟》:允执厥中。

又处也。《礼·乐记》师乙曰:请诵其所闻,吾子自执焉。

又塞也。《左传·僖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闻执谗慝之口。

又父之友曰执友。《礼·曲礼》:见父之执,不问不敢对。《后汉·马援传》:援为梁松父执,松贵拜援牀下,援不之答。

又捕也。《礼·檀弓》:肆诸市朝,而妻妾执。《孟子》:执之而已。

又姓。

又执失代,三字姓。

又与慹同。《前汉·朱博传》:豪强执服。注:谓畏威慑服也。

本作𡘺,省作执。亦作瓡。

广韵

之入切,入缉章 ‖执声缉2部(zhí)

执,持也。操也。守也。摄也。《说文》作𡙕,捕辠人也。之入切。六。

字形书写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❶“扌”窄“丸”宽,顶部左右旁齐平,底部“丸”高。❷“扌”,横笔在横中线上方。❸“丸”,首笔撇从竖中线右侧起笔,撇尖伸向“扌”下侧;㇈从左上格竖中线左侧起笔,横段略短,弯钩用力;点笔写在撇笔中部竖中线上。

书法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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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信息来源: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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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信息来源: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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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方音字汇》、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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