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3 11:36
《邶风·击鼓》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此诗描写主人公被迫从军南征,调停陈、宋两国关系,长期不得归家而怀念家乡亲人。诗从体现战争气氛的鼓声写起,渲染出一幅兵荒马乱的情景,表达了主人公怨怼而又无奈的心情。全诗五章,每章四句,以往事与现实进行对比,在结构上形成顿宕;在叙事中又间以抒情,在情感上形成波澜,手法独到。
邶风⑴·击鼓
击鼓其镗⑵,踊跃用兵⑶。土国城漕⑷,我独南行⑸。
从孙子仲⑹,平陈与宋⑺。不我以归⑻,忧心有忡⑼。
爰居爰处⑽?爰丧其马⑾?于以求之⑿?于林之下⒀。
死生契阔⒁,与子成说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⒃。
于嗟阔兮⒄,不我活兮⒅。于嗟洵兮⒆,不我信兮⒇。
⑴邶(bèi)风:《诗经》“十五国风”之一,今存十九首。邶,周代诸侯国名,地在今河南汤阴东南。
⑵其镗(tāng):犹言“镗镗”,形容鼓声。古代敲鼓以召集民众。
⑶踊跃:犹言鼓舞。一说跳跃,奋起,此为喜好的意思,是穷兵黩武的疯狂模样。兵:武器,刀枪之类。
⑷土:挖土筑城。国:城郭。城:修城。漕(cáo):城墙外的护城河。一说卫国城邑,在今河南滑县境。
⑸南行:指出发到南方去打仗或服役。
⑹孙子仲:即公孙文仲,字子仲,出征的主将。
⑺平陈与宋:调停陈、宋两国敌对关系,使之和好。平,和,讲和。陈,春秋诸侯国,帝舜之后,都城在今河南淮阳。与,于。宋,春秋诸侯国,为殷商遗民国家,都城在今河南商丘。
⑻不我以归:“不以我归”的倒装,有家不让回。以,在此有让、使、允许的意思;一说通“与”。
⑼有忡:犹言“忡忡”,忧虑不安的样子。
⑽爰(yuán):发声词,犹言“于是”,在这里。一说“于何”的合音,在哪里。
⑾丧马:丢失战马,意味着难以逃离战场,有丧命之虞。丧,丧失,此处谓跑失。
⑿于以:于何,在哪里。
⒀林之下:山麓树林之下。
⒁契阔:聚散、离合的意思。契,聚合。阔,离散。
⒂子:指其妻。成说(shuō):约定,发誓,订立誓约。
⒃偕老:一起到老。
⒄于嗟:吁嗟,叹词。于,同“吁”。阔:指远别。
⒅不我活:不和我相聚。活,通“佸”,相会,聚会。
⒆洵:遥远,久远。《韩诗》作“夐”,即迥远之义。
⒇信:守信,守约。一说古“伸”字。
战鼓擂得震天响,士兵踊跃练武忙。有的修路筑城墙,我独从军到南方。
跟随将军孙子仲,要去调停陈与宋。长期不让我回家,使人愁苦心忡忡。
安营扎寨有了家,系马不牢走失马。叫我何处去寻找?原来马入树林下。
一同生死不分离,咱们誓言立心里。我曾紧握你的手,到老和你在一起。
叹息与你久离别,再难与你来会面。叹息相隔太遥远,难以实现我誓言。
《邶风·击鼓》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是一位远征异国、长期不得归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乡之歌。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它是“戍卒思归不得之诗也”。关于此诗的时代背景有不同说法。《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许政伯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戍守(《诗探》)。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则认为:“此乃卫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姚际恒以为《毛诗序》所说“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在卫穆公时期。
《邶风·击鼓》一诗反映了一个久戍不归的征夫对战争的怨恨和对家人的思念。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
全诗共五章。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则更甚。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此诗前三章征人自叙出征情景,承接绵密,已经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后两章转写征人与家人别时信誓,不料归期难望,信誓无凭,上下紧扣,词情激烈,更是哭声干霄:写士卒长期征战之悲,无以复加。
宋代朱熹:“卫从军者,自言其所为,因言卫国之民,或役土功于国,或筑城于漕,而独南行,有锋镝死亡之忧,危苦尤甚之。”(《诗集传》)
清代陈仅:“起语极豪。”(《读风臆补》引)
清末陈继揆:“玩两‘于嗟’句,鼓声高亮,人生酸楚矣!”(《读风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