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09:40
扬中市盐务管理局是扬中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盐业工作。隶属于镇江市盐务管理局,接受镇江市盐务局和扬中市政府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一、根据《食盐专营法》负责碘盐、行业用盐、小额工业用盐的供应。
二、根据《食盐专营法法》负责食盐市场检查和管理。
三、根据《食盐专营法》对查获的私盐进行没收和处罚。
四、完成上级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盐政科、盐政稽查队,财务科、业务科、批发部。
领导介绍: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分公司经理:张镇先,主管盐务局全面工作。
附注:江苏省镇江盐业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与市盐务局合署办公,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及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双重领导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