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13:31
扬子江路街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下辖街道,地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中部,东以河滩路与天山区新华北路街道为邻,南起黑龙江路与长江街道接壤,西达宝山路与雅山街道毗邻,北至新疆业余大学、煤炭管理局与友好南路街道相接,辖区总面积1.97平方千米。
1960年3月,成立办事处;同年6月,改称红十月人民公社。
1962年10月,改称红十月街道办事处。
1969年,改称红十月街道革命委员会。
1980年1月,恢复为红十月街道办事处。
1984年2月15日,定名为扬子江路街道办事处。
2011年末,扬子江路街道下辖10个社区:扬子江、汇月、十月、黑龙江、腾威、孔雀、揽秀园、新华、青松苑、人民公园;下设118个居民小组。
截至2019年10月,扬子江路街道下辖12个社区:人民公园社区、青松苑社区、扬子江社区、新华社区、揽秀园社区、孔雀社区、腾威社区、十月社区、黑龙江路社区、汇月社区、宝山东社区、扬子江路东社区。
扬子江路街道地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中部,东以河滩路与天山区新华北路街道为邻,南起黑龙江路与长江街道接壤,西达宝山路与雅山街道毗邻,北至新疆业余大学、煤炭管理局与友好南路街道相接。辖区总面积1.97平方千米。
2011年末,扬子江路街道辖区总人口3866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8667人,城镇化率100%。另有流动人口4328人。总人口中,男性19025人,占49.2%;女性19642人,占50.8%;8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2.0%,100岁以上老人共有1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9.7‰;人口死亡率6.3‰,人口自然增长率3.4‰。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0406.1人。
2011年,扬子江路街道财政总收入451.6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42万元,房产税64.4万元。
2011年末,扬子江路街道有商业网点2510个,职工2607人。
2011年末,扬子江路街道有6家银行设立了营业网点8个。
2011年末,扬子江路街道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855人,专任教师95人;小学3所,在校生3874人,专任教师27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294人,专任教师14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扬子江路街道教育经费达3464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2983.2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958万元。
2011年末,扬子江路街道有文化艺术团体17个;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7个,演职人员576人;剧院1座,座位150个;电影院1座,座位900个,年放映5584场次,观众达58455人次;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公共图书室11个,藏书3000册。
2011年末,扬子江路街道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个;病床720张,固定资产总值15071万元。专业卫生人员503人,其中执业医师259人,执业助理医师4人,注册护士234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520858人次。
2011年,扬子江路街道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0。
2011年末,扬子江路街道有体育场地3处。100%的社区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5%。
2011年,扬子江路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002户,人数4554人,支出1561.2万元,月人均285.7元;城市医疗救助3人次,共支出2.9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0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1人,接收无军籍职工4人。
扬子江路街道境内有G216公路穿过。
扬子江路街道以辖区主干道扬子江路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