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教育学院

更新时间:2024-05-27 21:12

扬州教育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国有公办高等学校,主要面向全省培养基础教育新师资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主校区位于风光秀美的蜀岗——瘦西湖国家级风景园林区近侧。

历史沿革

扬州教育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国有公办高等学校,以培养中、小学新师资为主要任务 ,同时承担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在职行政干部的任务。

学院始建于1959年8月,是时为扬州师范学院附设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1960年,根据中共扬州地委的决定,更名为“扬州专区教师进修学院”,转属扬州专署,由专署教育局具体管理,教学上仍由扬州师范学院负责协助,主要承担在职初中教师的轮训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短期培训。

1964年,根据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教育厅报告的意见,扬州专署决定将扬州专区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扬州专区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学校负责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教育行政干部的轮训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学校停办。

1980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复校。

1983年,根据《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 [1982]130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教育学院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发 [1983]96号)两个文件的精神,扬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扬州教育学院”,实行省、市双重领导 性质为“承担培训中学在职教师、行政干部具有师范性质的高等学校”,教育学院的“地位和待遇(包括 干部任免、文件发放和参加会议)与师范专科学校相同”。从1983年起,扬州教育学院在承担培训任务之 外, 还承担了为扬、泰两地培养中学新师资的任务。

1988年,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教育学院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扬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扬政发[1988]159号),决定扬州教育学院享受师范专科学校待遇。

2001年,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扬州教育学院扬州师范学校高邮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扬州教育学院的批复》(苏政复[2001]205号),扬州教育学院与扬州、高邮两所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教育学院,并赋予培养职前、培训职后师资的职能。

学习条件

新校园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座落在扬州城市西区,火车站东侧,与国展中心人工湖毗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境地。学校现代化教育设施齐全,建有校园宽带网络系统、外语调频发射台。现有语音室11个,专用多媒体教室70个,教学实验室50余个,校级工程实训中心6个,在103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

教学实习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00万元。学校图书馆藏书85.3万册,电子图书50万种,各类期刊杂志报纸等2000余种。

办学特色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扬州教育学院遵循“突出师范性,倡导复合性,扩大适应性,增强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化人才培养特色,已经形成了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一体,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并存,小学教师教育与中学教师教育融通,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整合的办学格局。

办学成果

扬州教育学院现有普通专科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在籍成人教育学员近7000人。1980年以来,共培养全日制专科生36496人,本、专科函授生23851人,培训各种层次的成人学员48000人。

办学条件

师资力量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3人,其中教授13名,副教授18名,45岁以下教师中博士比例超过90%。1名教师是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2名教师获省“社科优青”称号、4人获省“双创博士”称号。

学科建设

截至2023年6月,学校拥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教学建设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名单,学前教育专业是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术研究

科研平台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江苏省民办教育研究中心、扬州大学中国乡土教育研究中心及基础教育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等厅级和校级研究机构。

科研成果

截至2023年6月,学院教师先后承担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50余项,在研国家级项目13余项,在《教育研究》《心理学报》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60余篇。

合作交流

学院先后与扬州市邗江区、仪征市合作共建,实现了大学与小学、幼儿园的深度合作。

现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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