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6 08:41
投资建设公司简称“投资公司”。我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中,新组建的一种分层次实行承包责任制的经济组织。为了使国家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在改革中,建立了基本建设基金制。与之相适应,建立了投资建设公司,按照投入产出挂钩的原则,承包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公司的任务,主要是: 根据国家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同各级建设部门和企业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参与企业(集团)和事业单位的投资活动,开展招标工作,负责收回投资本息,按合同规定分产品、分利润、分外汇,并向国家提供重点项目生产、建设所需的主要物资。
现阶段,中央投资部分,建立能源、原材料、交 通、农业四个公司。各公司均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属企业性质),用经济办法管理本行业的国家大中型生产经营项目。因其按专业设立,故又称“专业投资公司”。根据分层次承包的要求,专业投资公司向国家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联合投资的项目为董事会)向专业投资公司包投资、包工期、包效益,并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直到工程招标、建设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和偿还贷款本息,把责任制贯串始终。地方投资部分,一般系设立综合性的投资公司。承包的内容与要求,大体参照上述专业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