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救国军

更新时间:2024-10-13 10:24

抗日救国军,抗日时期各地人民组织起来的救国军。

华北

1937年7月15日,在中共津南特委负责人马振华、邸玉栋同志的领导下,遵照中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首先在盐山县旧县镇成立了华北民众抗日救国总会和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周砚波任会长,傅炳翰任秘书长,周砚波兼任政治委员会委员长,邢仁甫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王俊峰任锄奸部长。

山东(华东)

全国抗战爆发以后,山东省委根据党中央和北方局的指示,迅速在济南召开秘密的省委会议,制定了分区发动武装起义的计划,并决定在武装起义后,可用“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或“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的名义建立武装。

1937年12月26日,100多名爱国人士在太平庄小学院内举行武装起义誓师大会。姚仲明根据省委决定,宣布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5军正式成立,廖容标任司令员,姚仲明任政治委员,赵明新任政治部主任。不久,马耀南也参加了部队,任参谋长。第5军成立后,以毛泽东的人民军队建军思想为指导,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在战斗中锻炼成长,发展壮大。在随后三四个月的时间里,队伍就发展到6000多人。

各军成立时间

河北

1937年7月15日,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在河北成立。

山东

1937年12月26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5军正式成立。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