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0 22:24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①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② 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其他辆使用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考虑到家庭轿车的发展,对于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理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
③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④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⑤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⑥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⑦ 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汽车报废流程: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
具体过程:、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14年第6号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财政部 商务部
2014年1月16日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每年四分之三该报废汽车为何仍在行驶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经济发展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应爱斌2010年8月表示,汽车工业既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行业。2009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双超1360万辆,汽车总保有量已经突破7000万辆,按照每年大约7%的报废量,仅报废汽车的重量就超过700万吨。
对于愈加严重的汽车报废问题,有人说,成为“世界最大停车场”之后,中国正变成“世界最大汽车垃圾场”。
如果说车源少数量少是当前报废汽车回收面临的第一个难题,那么技术差资金少则是另一个制约因素。吉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副处长庞宏图说,不仅是吉林省内,就全国范围来说,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技术差资金少的短板同样明显。像汽车拆解企业需要的防渗漏地面、油水分离器等硬件条件,大多数企业都不具备。当前不少汽车回收企业还是采用气焊切割加上手工拆卸的原始拆解手段,效率低,效益差。正是由于这个回收终端工作不力,直接拖累了整个汽车报废回收行业的进程。
对于汽车报废回收来说,第三个难题就是市场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指导规范。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但包括“五大总成”在内的很多废旧汽车零部件依旧在市场上流通,而且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这直接扰乱了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秩序,导致大量报废汽车零部件重新被装备到车上,变成一颗颗奔跑在路上的“定时炸弹”。
当前,我国汽车报废标准遵循的还是2001年由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其中对不同车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在内的汽车,如果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如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都将进行报废处理。
然而,对于大多数中国购车者来说,购车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即便是在汽车接近报废期限时,很多车主也舍不得换车,更不会将汽车送进报废汽车回收中心,而是希望尽可能多开几年,哪怕是冒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前报废汽车获得的补偿费很低,远远提不起车主的兴趣。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应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当前大多数地区的废铁价格每吨都在2000元以上,但回收报废汽车的价格却低得可怜。一辆家庭轿车的重量在一吨多一些,按照国家规定的交易价格,报废汽车每吨350元,但按照这个价格很难收到报废汽车,我们这里的回收价格是每吨500元左右,一辆普通轿车的回收价在六七百元。”长春市一家报废汽车回收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然而,对于那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来说,日子也不好过。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了报废汽车回收价格为何偏低的原因。他说,一辆普通的报废汽车至少有25%的车体“一点价值都没有”,只能进行填埋处理。除了“五大总成”之外,虽然可以通过出售一些零部件获利,但由于数量太少,收益有限。此外,再加上税收、管理等各种费用,企业运行成本很高,所以只能压低收购价格。
一汽集团技术中心的一位汽车专家表示,当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已经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一方面是回收企业因为车源少,没有充裕资金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导致拆解回收效率很低。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具有吸引力的废旧汽车回收站,大多数用户在汽车接近报废时,不情愿选择把车送进拆解厂。这种恶性循环仅靠企业和用户无法解决,必须得到政府的扶持和帮助。
从2009年开始,我国调整了部分车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以调动车主报废旧汽车的积极性。比如说报废大型载客车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000元提高到了1.8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报废汽车回收的情况,一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短时间内出现了车源增加、效益提升的现象。
然而,由于以旧换新的车型范围限制过严、补贴金额少、手续复杂等原因,这一政策并未带来持久的助推力。像以旧换新的车辆主要是针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限制条件太多;补贴金额虽然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但与车辆转让出售相比,还是没有绝对的吸引力;由于补贴金额并不是现场发放,而是需要申请的车主办理一系列审核手续,非常复杂,这也把很多车主拒之门外。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准备重新确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许可制度。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准备出台这一条例,是因为近年来国家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而开展报废汽车再制造试点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关于回收企业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开展汽车再制造的需要。此外,2002年清理行政审批时,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确立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这项行政审批被取消。因此,十分有必要进行修改。
一位汽车业内专家表示,这一条例的出台表明国家已经意识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当前所处的尴尬地位,以及通过回收企业这个抓手加强报废汽车回收力度的决心。从当前我国汽车报废回收现状来看,在以旧换新补贴逐渐开始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回收企业已经成为整个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同时也是最好的切入点。
庞宏图说:“虽然新条例还没有正式出台,但会提高回收企业的门槛和标准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当前参差不齐的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来说,这是一件好事,能够提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实力,有利于最终打破恶性循环的局面。”
吉林大学汽车学院的一位专家表示,按照欧美日等汽车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汽车报废回收处理涉及很多方面,既有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协调,也有回收企业的技术升级,但从长远来看,报废汽车的再制造是一个关键因素。从当前国家政策开始松动可以看出,“五大总成”等零部件将不再被销毁或私卖,政府开始引导报废汽车的再制造进程。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但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这位专家表示,当前对于报废汽车的零部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产业标准和检测标准,大部分企业主要是凭借经验判断,再加上设备落后、更新慢,导致废旧汽车零部件的再利用率不高。因此建议汽车制造企业加快与回收企业实现联动,向后者提供便于拆解的指导方法,提高拆解回收的效率。他认为,要实现汽车制造企业与回收企业无缝对接,最为有效的一个办法,还是建立汽车制造企业自己的回收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在零部件的回收处理再利用上,继续提高效率,同时也能促使汽车生产企业从设计环节开始,就把回收问题考虑在内,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最终推动报废汽车回收驶入快车道。
经验一:谁生产谁回收的报废汽车处理模式
这种模式受到很多国家的青睐,在德国等欧洲国家,汽车制造企业在新车上市之前,必须出具一份证明,确保即将投入市场的新车的材料回收率和可利用率达到一定标准,否则就拿不到市场准入许可证。
在日本,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回收任务。根据日本《汽车回收再利用法》规定,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汽车残渣、气囊等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以及处理工作。据了解,在丰田等大型汽车生产企业,都已经设立了专门的报废汽车回收部门来处理这一工作。此外,政府还会根据回收情况奖励汽车生产企业,刺激他们的回收兴趣。
一汽集团技术中心的一位汽车专家表示,当前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绝大多数都只负责生产,对回收一概不管。其实,由汽车生产企业进行回收具有很大的便利性,不仅对自己生产的零部件更为熟悉、拆解更为方便,在零部件再制造方面也有先天的优势。
经验二:完善的回收法规和有效的操作程序
汽车业内专家认为,与欧美日等汽车发达国家的汽车回收法规相比,我国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至少落后四五年。以日本为例,在上世纪90年代“丰岛事件”后,日本开始将报废汽车处理纳入日程。2005年1月1日起,一部专门针对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汽车回收再利用办法》出台。
在这部法律中,除了政府机构之外,非政府机构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等也被纳入到管理机制中,实现了政府和非政府互补的方式进行联合管理。最重要的是,这部法律明确了报废汽车处理流程,即车主———收购公司———拆解公司———破碎公司———最终处理公司。对于各个环节负责机构的责任和承担的费用等也都进行了详尽的说明。此外,在实际的回收过程中还引进了先进的电子目录系统,通过对每一辆车进行标号,确保汽车回收处理的整个流程万无一失。
经验三:数量众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无论美国、日本还是德国等欧洲国家,数量众多的回收企业是报废汽车之所以得到有效处理的基础,而在我国,回收企业的数字少得可怜。
据了解,目前日本的汽车拆解公司大约5000家,其中超过4/5都是月拆解量低于50台的小型回收企业,破碎公司140多家、粉碎机180多台。在美国,这个数字大得惊人。目前美国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超过一万家,零部件再制造企业超过两万家,还有200多家拆后粉碎企业。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只有不到500家。
一位汽车专家表示,增加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数量,已经成为现阶段政府必须完成的一个任务。
六部门专项行动收缴报废车、拼装车2.56万辆
新近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再次让人们把目光投向报废车。
据有关报道,我国每年约有60%的报废汽车流入黑市。商务部等六部门组织各地开展为期半年的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1月20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整治行动已取缔非法回收拆解报废车、拼装车“黑窝点”203个。
正规途径报废的仅为汽车保有量的0.5%—1%
目前北京的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理论报废量每年已经超过20万辆。全国的汽车保有量超过一亿辆,千人汽车保有量超过70辆。然而,与报废汽车的巨大规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正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每年实际回收的报废汽车只有几十万辆,仅为汽车保有量的0.5%—1%,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
通过正规途径报废的汽车少,是因为回收拆解能力不足吗?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拥有回收拆解企业500多家,从业人员约3万人,回收网点近3000个,已覆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7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
尽管回收拆解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然而面临的困难不少。
大量报废车辆流入黑市,导致不少企业面临“吃不饱”的经营困境,发展受到制约。
另外,企业技术管理水平低,效益差,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
此外,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征收17%的增值税,由于无法获得进项抵扣发票,企业需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纳增值税,负担过重。
报废车以“假转籍”、“假过户”等形式流入黑市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如果有交易违法车辆的行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都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利益驱动之下,法规被漠视。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大量本应报废的汽车没有按规定交售给正规回收拆解企业,而是临近报废时被高价收购,以“假转籍”、“假过户”等形式流入黑市,经过翻新或者拆解拼装后出售到农村和边远地区超期行驶。
为促进和规范二手车市场发展,这位负责人介绍,商务部正在推动出台《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规范二手车交易的准入和经营行为。
同时,为提高报废汽车回收率,商务主管部门将加强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引导企业完善回收网络,延伸服务网点,并提供上门收车等便民服务,同时,推动车辆收购合理定价。记者了解到,北京将报废车辆车均补助由原来的4500元提高到6500元。
报废新规使二手车交易价格更接近车辆真实价值
目前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中私人用车占80%,其中小、微型非营运客车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新近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限制,并把累计行驶里程调整为引导报废的参考指标。在商务部的这位相关负责人看来,新规对二手车流通是个利好。他分析,排除了使用年限的影响,二手车的交易价格将更接近车辆的真实价值,从而推动交易量上升。
2011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超过670多万辆,交易量增幅高于新车9.2个百分点。不过,与新车市场相比,二手车市场的发展仍显滞后。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问题集中体现为3个方面:
其一,交易规模仍然偏低。我国二手车年交易量仅占新车销量的1/3,而发达国家一般为新车的1到3.5倍。
此外,经销、置换与拍卖模式发展不足。我国二手车交易多采用直接交易完成,通过经销商交易、置换的不到5%,拍卖交易的不足1%,不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另外,经营行为不规范。交易信息不对称、不透明,鉴定评估随意性大,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二手车交易消费需求的释放。
各国报废车辆回收利用现状
美国
三万家企业支撑报废处理业务
SMM网讯:美国的汽车平均使用寿命约为13年。在这个平均使用寿命内,一辆美国汽车的行驶总里程约为12万英里(约合19万公里)。
在美国,报废汽车必须送到专门的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报废汽车作为一种重要的材料资源,具有较高的残值,能够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回收利用。经过多年摸索,特别是采用了先进的回收技术和设备后,美国已能把每辆汽车80%的零部件进行回收并重新利用起来。
据统计,目前全美共有1.2万多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2万家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和200家拆后报废汽车粉碎企业。它们中的多数与汽车生产企业联合经营,将有再利用价值的发动机、电机和其他零部件拆卸翻新后,重新出售。
此外,由于美国对每辆报废车给予4000美元(约合人民币2.48万元)左右的高补贴,所以美国人一般不会把报废汽车卖到黑市。
日本
用户要交回收再利用费
日本国内汽车报废速度很快,一般乘用车平均报废年限为10年。每年报废车辆约550万辆,与新车销售量基本持平。
在2005年之前,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日本每年有十几万辆旧车被非法丢弃。鉴于此,2005年日本颁布了《汽车循环法案》。该法案规定,日本消费者要在购买新车时缴纳回收再利用费,并要求在用车辆在法律实施后3年内缴纳回收再利用费。
这些费用包括5项,分别是汽车破碎残渣费、安全气囊费、氟里昂处理费、资金管理费和信息管理费。缴费后车主会获得盖章的证明。如果没有这个证明,车辆不能通过年检。回收再利用费由汽车生产企业来设定。由于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会考虑这个费用,所以汽车生产企业不能对费用随意设定。
有了立法做后盾,日本政府将2015年实现95%的回收利用率确定为今后汽车回收利用发展的目标。为此,许多制造商在设计和制造汽车时也将易于循环利用这一因素考虑在内。
韩国
私家车无报废年限规定
韩国汽车报废标准分为营运车和私家车两种情况,对营运车实行规定报废年限的强制报废制度,对私家车则无报废年限规定。
具体规定为:公共汽车10年,个人出租车5年,公司出租车3年,对行驶里程没有限制。主要通过年检来对汽车的安全及技术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韩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主要由专门的废车回收拆解公司负责。除废车回收外,拆解、压块及废钢铁加工等都在拆解企业完成。拆解下来的旧零部件继续流通销售,车身压块及经过初加工的废钢铁则销售给钢铁企业。
欧盟国家
回收利用由企业埋单
2000年,欧盟发布报废汽车回收指令,开始将报废车辆的回收利用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指令规定,汽车制造厂商在欧盟国家上市新车时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其投入市场的新款汽车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为95%,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证。2007年1月1日起,成员国开始全面执行该指令。
这一报废汽车回收指令在欧洲范围内推动了旧车分解及粉碎业务的发展。许多欧洲国家将报废车辆回收的责任交由汽车制造商和产品进口国来承担,报废汽车所有者无须支付处理旧车的费用。
行业专家普遍认为,在欧盟国家中,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做得最好的,是老牌汽车强国——德国。
德国8100万人口共拥有各类汽车5000多万辆,每年注销机动车350万辆,其中,在德国报废拆解的不到100万辆,其余200余万辆会通过不同途径卖到俄罗斯、波兰等东欧国家以及西班牙等欧盟国家。
德国的汽车平均使用年限为7到8年。按照德国的规定,新车在前3年是免检的,以后每年都要年检。一般说来,汽车使用的年限越长,通过年检需要的修理或维护成本就越高,达到汽车排放标准也就越难。因此,虽然德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汽车在使用多少年后必须报废,但车主一般都将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使用几年就更换或淘汰。
因车辆违章被依法扣留的机动车的当事人车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30日内不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并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车是无限期,但需要按时年检,10座以上普通汽车的使用年限为20年,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面临处罚。
为了加快更新,中国出台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2004年报废的车辆,使用年限在8~10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 000元。2005年报废的车辆,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 000元;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Ⅱ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15 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