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2 06:04
抽象是哲学的根本特点。抽象不能脱离具体而独自存在。抽象就是将复杂物体的一个或几个特性抽出去,而只注意其他特性的行动或过程(如头脑只思考树本身的形状或只考虑树叶的颜色,不受它们的大小和形状的限制)。
抽象是哲学的根本特点。抽象不能脱离具体而独自存在。
我们所看到的大自然景象就是大自然的实物在我们脑海中的映像。抽象就是我们对某类事物共性的描述。
具体来说,抽象是指:
1、将几个有区别的物体的共同性质或特性,形象地抽取出来或孤立地进行考虑的行动或过程。
2、从被研究的对象中,抽取与研究工作相关的实质性的内容加以考察,忽略被研究对象中个别的,非本质的或与研究工作无关的次要因素,从而形成对所研究问题的正确认识。它是科学研究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
抽象化主要是为了使复杂度降低,以得到论域中较简单的概念,好让人们能够控制其过程或以纵观的角度来了解许多特定的事态。
在哲学里,“抽象化”是一种将观念抽离原本客体的思想过程。
抽象化使用了简单的手法,其将具体的细节保留成含糊、暧昧或无定义的样子;因此对于抽象事物的有效沟通需要在沟通的发受者之间有着某种直觉或共同的经验。
由具体事物中所抽离出的抽象事物之描述会有点含糊不清,此种含糊或暧昧即为抽象化的特征之一。因此,如报纸之简单的事物有可能可以被分成六个等级,例如道格拉斯·理查·郝夫斯台特在《哥德尔、埃舍尔、巴赫》(1979年)这本书中由抽象至具体排出之对含糊的描述:
(1)一个出版品
(2)一份报纸
(3)《旧金山纪事报》
(4)5月18日的《旧金山纪事报》
(5)我的5月18日的《旧金山纪事报》
(6)我首次捡起时的我的5月18日的《旧金山纪事报》(而此时则不是我的了,因为我在几天后丢进火炉里烧了)
抽象化可以因此以不失其一般性的方式包含着每个细节的层级。而或许一个侦探或一位哲学家/科学家/工程师可以以此来学习某些事实,以对细节渐进加深的方式,来解决一场犯罪或一件拼图。
抽象化有时会有些含糊不清的指称对象;例如,“快乐”(当做为一个抽象化)可以指涉成能使人快乐的人事物。相同地,“建筑”不只指涉着安全、功能性建筑的设定,也指涉着创作和创新的元素,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建造、空间利用及试图引起建造者、拥有者、观看者和使用者的情绪反应等问题。抽象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例如苹果、香蕉、生梨、葡萄、桃子等,它们共同的特性就是水果。得出水果概念的过程,就是一个抽象的过程。要抽象,就必须进行比较,没有比较就无法找到在本质上共同的部分。共同特征是指那些能把一类事物与他类事物区分开来的特征,这些具有区分作用的特征又称本质特征。因此抽取事物的共同特征就是抽取事物的本质特征,舍弃非本质的特征。所以抽象的过程也是一个裁剪的过程。在抽象时,同与不同,决定于从什么角度上来抽象。抽象的角度取决于分析问题的目的。
不存在于任一特定地点和时间的事物通常会被认为是抽象的。相对地,此类抽象事物的例子或元素则可能会存在于许多不同的地点及时间内。此类的抽象事会被称做是“多重具现”的。
但不必然需要将“抽象”的观念定义成能具现的观念,也不必然需要将“抽象化”定义成具现化的相反作用。这样做会令“猫”和“电话”这些概念因不随外观而变而为抽象的观念,而一个特定的猫或一个特定的电话则会是“猫”或“电话”等概念的一个例子。
一个物理物件(一个概念或一个字的可能指称对象)被认为是“具体”的(非抽象的),若它是一个会出现在特定的地点和时间的“特定个体”的话。
抽象的事物有时可以被定义成不存在于现实或只存在于感官经验上的事物,如红色。但该定义会有如何决定哪些事是真实的(即哪些事是存在于现实中的)之困难性。例如,很难去决定如“神”、“三号”和“女神”等概念是真实的,还是抽象的,亦或是两者都有。
解决此类困难的一种方法是将其述语不论事物是一真实的、抽象的、具体的或一特定性质(如“好”)等都将其做为一个一般性的词汇。有关事物性质的问题故而会是个有关其述语的命题,其中的命题则仍然需要由研究者来判断真伪。在上面的「图2」中,如连接着方格和椭圆间箭头的图像间之关系可以标示著述语。不同抽象化的等级可以以多层的箭头依序地连在一起来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