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5 10:22
拒绝表示意见亦称“放弃表示事项”。审计实施中遭受到某些人为的干扰与限制,或因故未能身临其境并取得第一手材料,使审计工作不能按计划实施,以及因其他因素妨碍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审计人员不能按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检查监督时,即可拒绝表示意见。
诸如被审单位在没有审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清仓盘点库存商品,以及被审单位对某些审计项目自行取证等情况,审计人员就可以拒绝表示意见。一般来说,拒绝表示意见是一种抗议性的放弃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