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赔

更新时间:2022-01-14 06:20

拒赔是“拒绝赔偿” 的简称,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予以拒绝的行为。拒赔主要有以下原因:①损害发生不是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或者明显属于除外责任的; ②损害发生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 ③违反诚信原则,投保时隐瞒重大真实情况,虚伪申报并因此出险的,或者出险后弄虚作假,企图骗取赔款的; ④被保险人严重忽视安全法规,灾前未落实安全防范建议而出险,或者出险后不积极抢救施救,放任扩大损失的;⑤受损财产不是保险标的或者出险时间不在保险有效期内; ⑥保险财产出售、转让未办更名过户手续,新的所有权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享受保险利益。

简介

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赔付金额或实物,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整理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是拒赔。

主要原因

①损害发生不是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或者明显属于除外责任

②损害发生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

③违背诚信原则,如投保时隐瞒重大真实情况,虚伪申报并因此出险的,或者出险后弄虚作假,企图骗取赔款的

④被保险人严重忽视安全法规,未落实安全防灾建议而出险,或者出险后不积极抢救,放任损失扩大的

⑤受损财产不是保险标的或者出险时间不在保险有效期内

⑥保险财产出售、转让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新的所有权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不能享受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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