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3 17:17
招标投标制是亦称“招标承包制”。它是在商品生产条件下,依据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来管理社会化生产的一种经济管理制度。它要求建筑企业通过市场与别的企业进行竞争来检验企业素质的好坏,接受用户对建筑产品质量、工期、造价等的评判。如果得标,就表明它的生产得到社会承认。一般是建设单位(业主)对拟建的某项建筑安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若干个施工(或设计)企业自愿参加投标,争取承包。然后,由建设单位(业主)择优选择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及标价最佳的施工企业来承担该项建筑工程的施工(设计)任务。
投标单位则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对该工程的要求,如建设规模、面积、质量、工期、造价及合同内容等,结合自己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施工经验及当地的地质、气候、道路、交通等条件,计算出自己进行承包所要求得到的造价去造价投标。若中标后,则根据建设单位(业主)提出的合同内容或条件,按照承包方式与建设单位正式签定接受工程任务的承包合同。施工企业中标后,为了保证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在企业内部一般也要采取分部、分项或专业承包,建立层层的经济责任制,用全面负责,一包到底的方式来完成工程任务。采用这种方式时,承包单位以法人资格,对投标承包的工程的工期、质量和造价全面负责。当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实现招标条件的要求时,要承担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