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9 17:39
招远市盐务局是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烟台市盐务局,同时接受招远市委、市府管理。烟台盐业公司招远分公司,前身为招远市盐业公司,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11年,招远盐业分公司销盐总量为6156吨,实现销售收入708万元,实现利润27.1万元,职工工资总额52万元。2012年,招远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将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巩固完善食盐送销网络,强化对小工业盐用户的管理服务,着力打造“真心为民、值得信赖”的品牌形象。同时稳步推进多品种盐、海产养殖、酒粮油类、元明粉纯碱类化工产品等业务,争取实现非盐经营的新突破。
1.依法从事本市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
2.由省政府授权加挂盐务局的牌子,行使本级政府盐业行政主管机构的职能;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
4.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
业务科: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各代批点、大中小企业的用盐运输及统计工作。
办公室:负责单位内部的文书收发、档案管理及上报有关情况等工作。
政工科:负责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普法及人事管理、党建等工作。
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及有关资金流转等工作。
滕爱国:招远市盐务局局长、书记、招远盐业分公司经理,主持局司全面工作。
刘振涌:招远市盐务局副局长、招远盐业分公司副经理,分管业务管理工作。
刘旭东:招远市盐务局副局长、招远盐业分公司副经理,分管盐政管理工作。
河西路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