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18:40
择偶方式,又称择偶途径。通过何种方式完成或实现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男女互相选择。
分类
一般来说,可分为自己认识、中间人介绍两类。中间人介绍可包括父母或亲戚介绍、朋友或同事介绍、组织介绍、婚姻介绍所介绍、专职媒人介绍等。
由分类可知,当事人选择什么样的择偶方式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折射出他们的婚姻自主程度。从历史上看,择偶方式首先受到家庭制度和婚姻制度的制约。在父系父权的家庭制度下,缔结婚姻必须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择偶不能自由,一般由父母或其他家长替当事人选择配偶,专职媒人(媒婆)介绍成为最主要的择偶方式。
择偶也受到其他社会因素的制约,如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文化。中国城乡的择偶方式表现出明显的不同。在中西部的农村,择偶仍要通过媒人;在大中城市,通过自己认识缔结婚姻的比例正呈现增长的趋势。
从总体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可以体现当事人婚姻自主程度增加的择偶方式——自己认识以及中间人介绍类中的朋友或同事介绍的比例在中国城乡逐步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家庭制度与婚姻制度的变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