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5 10:56
挖掘机操作证(Excavator driver's license),职业资格证书,是具备岗位作业操作基本能力证明。
近日,国务院简政放权再下一城——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6号令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包括车工、汽车修理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等。
这项《规定》废止后,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将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一直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要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这项《规定》的废止,将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哪90种职业将不再需要“资格证”?
具体如下:
(1)培训合格证书和施工作业操作证书
学员通过专业培训后具备岗位能力的重要证明,是工伤事故及安全事故中证明自身接受过系统培训具备基本岗位能力的重要辅证;同时证明自己接受了专业培训并具备了基本岗位能力,符合建设机械国家及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和施工规程对操作者的基本入职要求。
(2)属于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岗位机种,学员应在获取岗位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和施工作业操作证书后,自觉接受政府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获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技能等级和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职称证,是由人事劳动部门发放的一种水平证书;相关土方机械操作类专业的等级证书可由学员所在地劳动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站获得。
以上任何一种证书,学员均应通过正规渠道报名,系统接受培训后获取,不要采用花钱买证等愚蠢行为。
发生事故后,事故调查机构会追溯学员培训记录档案,社会保险机构也将学员能力证书和上岗资格作为理赔要件。对于培训合格证书和施工作业操作证书,学员发生事故后专委会将根据有关程序向有关机构出具学员培训记录和档案的真实情况,作为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因此学员档案的生成、记录的真实性、档案长期保管显得特别重要。考取职业资格与技能等级证书和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培训档案分别由劳动部门和安监部门存放,必要时,学员和培训机构也应保存一份。
与原来证书的区别如下
学员培训合格证及施工作业操作证(属于能力准入)、特种资格证(属于行业准入)、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属于职业水平证书)在实际工程施工中是相辅相成的,并不对立;部分法律人士和网友学员往往把三者者混淆,片面扩大或宣传其中某一证书适用范围可替代其他两种证书,给施工部门、学员和社会监管机构造成误解和困惑。
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