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2 19:48
损毁土地是指因自然力或生产建设等外力作用导致地质、地貌变化,地表植被灭失造成的土地原始生态功能损毁、生产力降低或土地利用价值减低并难以再利用的土地,称之为损毁土地。
矿山开采等生产建设活动形成裸露开挖面、排土(渣、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等,自然灾害的崩塌、滑坡、泥石流、海啸、火山喷发等都可形成损毁地。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务》(中国大地出版社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编著)中将生产建设项目中损毁土地划分为挖损、占压、沉陷、污染和占用五种类型。土地挖损,原地表植被损毁,大规模土石方运移,深层原状土或基岩裸露,致使裸露面生产和生态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如露天采坑、公路铁路开山面。土地占压,生产建设项目建设中和生产运行中排弃的废石、粉煤灰等,占压原有地面,致使原地面生产和生态功能丧失,如排岩场、尾矿库等。土地沉陷,生产建设项目尤其是地下采造成的地表沉陷和裂缝。土地污染,生产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造成土壤理化性质改变进而丧失原有功能。土地占用,生产建设活动中占用的土地,改变了土地原利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