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继承

更新时间:2023-09-14 16:56

接受继承是指继承人同意接受被继承的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继承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继承开始时,按照继承顺序能参加继承的各继承人或依遗嘱享有继承权的人都享有继承权,但每个继承人是否实际参加继承,应当以每个继承人就接受或放弃继承所相的意思表示为依据。

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作出,也可以采用默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由继承人本人作出,也可以由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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