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09:58
提示票据是指持票人向票据义务人或者关系人出示票据,请求其进行承兑或付款的行为。在我国《票据法》上,提示分两种: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所谓提示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向票载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对方在票据上表示待票据到期日愿意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所谓提示付款,是指各种票据的持票人向票据主义务人或关系人出示票据请求对方支付票款。
作用
提示票据的主要作用有三个:
其一,使债务人知道票据债权人为何人。
其二,便于债务人收回票据或在票据上作出记载。
其三,通过意思通知催告票据债务人为给付。
债权人到期而不提示票据,债务人不负迟延责任。这与民法上的规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