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14:01
揭禄华,曾任江西省吉安市庐陵新区管委会主任。
1981.11—1987.09 江西省永丰县政府办事员(1984.08录用为国家干部)
1987.09—1989.07 江西行政学院法律专业学生
1989.12—1992.01 江西省永丰县石马乡挂职锻炼
1992.01—1993.02 江西省吉安地区计生委办公室秘书
1993.02—1996.02 江西省吉安地区计生委办公室副主任(期间:1993.09—1995.12中央党校函授经管专业学习并毕业)
1996.02—1999.07江西省吉安地区计生委宣传教育科科长
1999.07—2000.08江西省吉安地区计生委秘书科科长
2000.08—2002.12 江西省吉安市计生委秘书科科长
2002.12—2010.03 江西省吉安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0.03—2010.10江西省吉安市物价局副局长(副县级)
2010.10—2012.08 江西省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
2012.08—2016.11江西省吉安市庐陵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调研员
2016.11—江西省吉安市庐陵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2年9月,吉安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揭禄华的庐陵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