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

更新时间:2023-01-05 05:14

播音与主持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属广播影视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原名主持与播音,2015年教育部将其更名为播音与主持。

发展历程

截至2005年,全国开办播音主持的大专有137所,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导致该专业专科毕业生最终走上主持播音方向的数目呈递减趋势。而在播音主持专科专业教育上,大都在遵循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的办学模式,以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教学体系为蓝本进行课程设置的。

201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将主持与播音(670307)更名为播音与主持(660202)。

2016年7月,被教育部办公厅列入首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目录。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播音与主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语言播报和表达、播音与主持专业能力,从事新闻播报、新闻与专题片配音、现场报道及各类节目主持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规格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与专题片配音及各类影视配音能力;

(3)具备各类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

(4)具备从事语言表达工作的能力;

(5)掌握新闻采访与写作及现场报道方法;

(6)掌握播音与主持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

(7)掌握广播电视新闻拍摄制作与基本的音频、视频编辑方法;

(8)了解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基础教育:包括播音与主持专业学生应该进行的公共基础课程(政治、英语、计算机等)、学科基础课程(文学、现代汉语等)和专业基础课程(普通话语音发声、播音主持创作基础等)。

职业教育:针对播音与主持专业学生将来工作岗位的需求,对其进行有目的的、较完整的职业培养。

理论课程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新闻播音、节目主持、电视配音、形体与体态语、表演基础等。

实习实训

了解企业的运作、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掌握岗位的典型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核心技能;养成爱岗敬业、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在校内进行结课汇报、校园电台、电视台及各种活动实训。

在广播电视台、影视传媒公司、网络媒体或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文化传播公司、广告公司、博物馆、展览馆、庆典公司及从事语言表达的教学单位进行实习。

实习的岗位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出镜记者、配音、商务主持,相应岗位群有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各类配音、其他社会活动(商务会议、商务演出、展会、开业庆典、婚礼、寿宴等)主持策划、司仪。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学校指导教师: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广播影视行业的工作流程,掌握广播影视内容生产的基本技能,并具备较强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广播影视类特定专业中2~3门职业技能基础课或职业技能课程,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学人员。

企业指导教师:具有广播影视行业从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广播影视制作流程或核心技术的行业专家或具备熟练技能的一线技术人员。

设备资源

安全保障: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和实习企业应当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信息资料:学校应配备艺术类、传媒类等图书资源,加强专业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及时提供给实习学生信息化教学资源的服务和指导,满足数字化、网络化专业实习的要求。学校应依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编制顶岗实习任务书、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书、指导教师职责及工作要点、安全须知等相关文件,并提供给学生。

质量保障

实习学生应在顶岗实习结束时提交顶岗实习企业证明材料,必须提交以下成果中的任一项:

(1)顶岗实习总结报告一篇;

(2)实习期间形成的技术方案或论文;

(3)实习期间完成的实物作品的图文说明材料或音视频说明材料。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作品评价与过程性考评方式为主。

对于岗位基本能力项目为主的实习,建议采取实训过程综合考评,主要对学生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实际运用的考核,包括完成(参与)作品质量、整体完成工作的效率、工作态度、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现场表现考核等。

对于企业顶岗实习,建议采取校企共同参与的开放式综合考评,主要以实训过程考评为主,由企业专家和实训指导教师共同按照广播影视行业企业内容生产要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考评。

(二)考核形式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考核,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考核制度。学校和实习企业双方对顶岗实习可采取共同考核制度,共同制订实习评价标准,共同考核学生实习效果,并以实习企业考核为主要依据。

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者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管理。学校需将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纳入毕业设计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组织

企业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实施和管理单位,企业指导教师具体落实学校和行业企业合作制订的实习计划和顶岗实习任务,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勒、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学校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单位,学校指导教师应当定时定期到企业与一线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并协助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结束时,学校指导教师应协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对学生顶岗实习的表现情况进行最终考核。

(一)管理制度

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举办方管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其中行业部门举办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行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学校要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制订具体的《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和保障顶岗实习顺利实施的措施与制度,明确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企业、学生应签证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应由学校、实习企业、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家长)共同签订,并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

学校顶岗实习工作机构应将实习文件汇编成册,在实习前发到每位实习学生手中,并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明确实习目的、要求,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相关教育。

学生在顶岗实习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企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企业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业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认真配合岗位指导老师完成岗位任务。未经实习企业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企业;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企业的相关规定处理。

建立学校、实习企业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向家长通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校应当与实习企业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

学校应制订《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及《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实习企业应当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和实习企业组织的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不得顶岗作业。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企业、学校报告。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针对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购买保险,保险的种类可与实习岗位相对应,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应当从学校学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二)过程记录

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方面,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实行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并重的原则。对于集中实习的学生,可通过集中指导进行管理,至少组织一次相关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员到集中实习企业实地检查和交流座谈,以达到与企业深度沟通和集中解决学生的工作、生活和安全等问题的目的;对分散实习学生可通过电话、函件、互联网、巡回等方式进行密切联系,实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提醒学生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鼓励有条件的实习企业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实习费用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进行约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费用提成。

学校和实习企业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并在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学生在学校、实习企业统一安排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校、实习企业、家长或监护人三方同意,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

学校应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实习企业共同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

(三)实习总结

学生在顶岗实习结束后必须进行实习工作总结,撰写实习工作小结,形成《学生顶岗实习总结报告》。

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工作报告并做好学生工作报告的检查、批改、评价工作,做好学生顶岗工作鉴定。

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书等。

培养模式

方向人才培养的具体做法是:第一学年主要学习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技能,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实训室进行校内综合模拟训练,让学生初步体会演播室、表演舞台、剧院、大型会议现场等环境,在校内完成虚拟的工学交替。第二学年进行专门化方向技能学习,分为节目播音与主持、活动策划与礼仪主持、少儿艺术指导方向,对学生进行专门化核心技能强化。第三年进行顶岗实习, 学生学习方向性划分的基础上,亲自上岗,感受将来所从事的工作情况,进行岗位能力的拓展。.

主要措施有:构建“课岗证”融合的多技能课程体系,实施“项目导入、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引导和推动校企合作,建立学校、社会、用人单位“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树型”培养模式是指以主持与播音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为主干,如同一棵树的主干。围绕主干课程的学习,在相应阶段展开与其相关的“分枝”专业的学习与发展,比如婚庆主持、化妆、广告配音、影视动画配音、商务主持、少儿表演与主持培训、成人普通话正音培训、成人塑声培训、成人即兴口语表达培训等等,如同一棵树的主干上长出的分枝。

(1)理论内容“实用化”。专业课程理论知识要讲究“实用化”,把纯理论的更趋近于研究性的理论简化处理或者删除,理论内容的学习以实用、够用为度。

(2)实训内容“情境化”。实际教学中,可设计好各种一线播音主持岗位模拟情景,让学生在“情境”中学习,引导学生掌握各种控制、各种技巧并运用到不同文体当中,注重在主持节目中的运用。

(3)实践教学“项目化”。前期可将专业技能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模拟设置成相对应的类型栏目,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进行策划、录制、编辑合成,从而完成一个准媒体教学项目。后期可通过建立教学实践基地与媒体合作,真正参与制作媒体栏目,从而真正实现与一线的对接。

(四)强化学生的职业化意识。全媒体时代对主持与播音专业人才的职业化要求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学生更应具备较高的职业化水平,在具有现代化、多元化和市场化特征的新传媒时代具备较强的创造力、生命力和适应力。因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使学生能够不断地形成电视广播工作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如语言规范能力、职业道德素质等;同时强化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作为教师要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以自己的认真、敬业、奉献去影响学生。其次,要培养学生对自己专业的热爱,只有在校期间热爱自己的专业,毕业后才会喜欢本职工作。另外,可设置一些群体合作的教学环节,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共同完成教学任务或课后作业,提升学生分工合作、组织协调的能力。

发展前景

职业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简介(截至2019年)显示)

专业衔接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播音与节目主持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播音与主持艺术

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传媒行业,在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网络媒体、文化传播公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出镜记者、庆典策划与主持、配音、推广普通话等工作。

开设院校

(资料来源:中国高校之窗;摘录时间: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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