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7 11:04
1940年12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座广播电台——延安新华广播电台诞生,标志着人民广播播音的开始。
1943年的春天,广播发射机发生了重大故障,被迫中断播音,期间停播两年多。
1945年8月,延安新华广播电台恢复播音。
1947年3月,延安台改名为陕北新华广播电台。
1948年3月下旬,陕北台随新华总社一起由太行迁到平山。
据1947年9月统计,各解放区已经有广播电台10座。
1949年10月1日,丁一岚和齐越登上天安门城楼,现场广播了开国大典的盛况;同年12月,北京新华广播电台正式定名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当时又从全国各地电台抽调来一批优秀播音员,并从青年学生中招收了一批新人。
1958年5月,中国第一座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开始试播。最初没有专职播音员,才有了正式的专职电视播音员。
1956年5月,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听取中央广播局工作汇报时,建议创办培养广播干部的高等学校。
1958年9月,中央广播局在原有的广播技术人员培训班基础上,创办了北京广播专科学校。
195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广播专科学校扩建为北京广播学院。
1963年,北京广播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正式开办两年制播音专业大专班。
1998年,教育部第三次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实施,新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码050419*)取代原播音专业(代码050305*)。
2012年10月,教育部第四次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实施,艺术学独立成为一级学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属于艺术学科下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专业代码由050419*变更为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着眼于广播电视发展的学科与产业前沿,旨在培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与栏目策划、节目采访制作,以及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及其他语言传播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基本定位制定合适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同时应根据社会、经济和行业的发展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1、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总学分建议控制在160学分以内。
2、学生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2、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键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社会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时代意识和国际视野。
1、系统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的基本理论;
2、了解广播电视传播的理论和技术发展最新动态;
3、掌握广播电视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1、掌握采、写、编、摄、评、说、播的基本技能;
2、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方法和制作技巧;
3、能够运用广播电视艺术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编导与播音主持创作。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程框架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教育类课程;
实践教学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作品)等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和课内实践(实训)环节,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25%。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制定课程学分和技能训练的基本要求。可选择一些反映学科前沿、学校特色的知识单元作为选修科目。有条件的学校可制定并实施中国国内(外)学生交换计划、各类形式和层次的联合培养,以及开展双语教学。
通识教育类课程主要包含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类科学课程,旨在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应根据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类的特点和社会行业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通识教育课程,形成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学生修读通识教育类课程一般不少于2门。
公共基础类课程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体育、外语、计算机、军事理论等。
专业基础类课程主要指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课程,含史论类课程(如艺术概论、广播电视导论、新媒体概论)、基础理论课程(写作、视听语言、广播电视编导概论)、基本技能训练课(电视编辑、摄像基础、电视节目制作)。
主要指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可开设新闻节目与播音主持、综艺节目主持等课程。
还可以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或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鼓励开设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和网络新媒体相关课程。
认知实习指通过组织学生到媒体参观学习,听取相关介绍,了解行业现状和发展动态,使学生对专业、行业、产业有初步的认识,为学生专业课程学习打下基础。
专业实习是对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培养,也是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各高校应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搭建校内、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拓展实习资源。根据广播电视艺术学的特点,应以作品创作为核心开展专业实践活动。
专业实习可采用在专业课程中理论加实践和设立独立的专业实践环节等多种模式进行。
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在毕业之前到媒体参与一定的实际工作,在实习岗位上获得训练,进一步熟悉工作环境、提升专业素养、获得工作能力的实践教学形式。
1、选题要求。毕业论文(作品)是学生培养的一个综合性环节,学生可以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作品的形式来完成这一环节的综合训练。毕业论文选题应围绕广播电视行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新媒体的发展来进行;毕业作品应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创作一件完整的作品。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应论证有力,逻辑严密,合理铺陈材料;在理论、方法和视角上力求有所创新;在研究结论上力争提出新的见解;鼓励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来综合分析。
毕业作品应通过审美创作实践强化叙事与表达能力,激发创新精神,提升艺术表现力。
3、指导要求。为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作品)质量,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作品)的全过程进行指导。主要职责有:向学生讲解选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学生选题或自主拟题,制订指导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作品)写作(创作)提纲。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对毕业论文(作品)的总体方案进行指导。督查毕业论文(作品)进度,对学生提出的间题给予耐心细致的指导。审阅毕业论文(作品)初步成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作品)做出专业性评价。
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作品)答辩的准备工作。参加学生的毕业论文(作品)答辩。
1、为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设置此类课程。
2、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就业创业指导、创业基础等方面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计入理论学分。
3、将学生开展的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奖作品、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计入实践学分。
1、专业教师队伍应满足专业教学需要。
2、在专业教师队伍中,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应当不低于90%。
3、教师团队中应该有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应由在本专业领域教学、研究或创作中经验丰富的资深专任教师担任。
1、教师背景
(1)应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2)系统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方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国际视野,清晰了解学科前沿和最新的发展趋势,能提出前沿性的学术问题并具有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
2、创作能力培养
(1)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
(2)教师队伍中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具有业界经验的专家,可采取专兼职的方式引入。
(3)能从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又有节目创作经历和经验或从事过一线广播电视节目的“双师型”教师应占一定比例;配有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和相应的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
3、生师比
(1)专任教师数量应与高校的学科地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授课学时相匹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办学条件指标,生师比应不高于11:1。
(2)可根据专业需要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主讲教师,尤其应积极聘请具有实践经验并来自行业一线的兼职教师。
(3)兼职教师应纳入教师考核,聘请的校外教师经折算后计入教师总数;应合理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实践教学辅导。
1、购买和自建若干专业知识数据库,能够为师生提供便捷地开展文献检索、科技查新、代检代查、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多类型、多层次的需要服务。
2、与中国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业界建立学术联系,举办一定数量的国际、中国国内学术研讨会,及时了解和掌握专业前沿信息。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专门的教学信息资源平台或若干门在线开放课程等数字化教育资源。
3、学校图书馆和院系资料室应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类图书资料等,每年还应购买一定数量的中国国内外最新专业图书资料。综合性重点高校生均专业图书不少于100册,生均年购进图书不少于20册;师范院校和地方院校生均图书不少于50册,生均年购进图书不少于10册。
1、具备基本的教学办公场所和设备,能满足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2、配备必要的设备,如数码相机、高清摄像机、专业灯光设备、舞台音响、轨道、录音设备等。
3、应建立满足教学要求的多媒体专业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如虚拟演播厅、专业摄影棚、非线性编辑室等),并配置需要的设备,以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1、应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内或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2、健全教师、学生的对外交流制度,有计划地派遣师生出国实习或考察。
3、提供充足的实习经费,以保障实践教学的效果。
必须具备必要的经费,主要用于图书资料购置、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1、各高校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础,建立覆盖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专业师资、教学条件五项指标的质量保障目标系统。
2、质量监控规范
各高校应围绕各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制定质量保障实施规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环节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
1、质量监控体系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专业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管理评审、教学评估、公众监督,以及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责任人及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建立起对教务运行、教学过程、教学经费、设施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计划修订、实践教学改革等全方位、分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定期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2、质量监控措施
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日常管理、定点管理与定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日常管理:须由院长(系主任)负责对执行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定点管理:须由专门的质量管理组织或个人对教学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管理。实施定点管理的组织有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等,个人则有教师、学生、用人单位代表等。
定期管理:须由学校和学院组织定期的管理评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认证)、专项评估着重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
该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在这种培养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大一阶段学生接受统一的专业基础课程教育,在大二实施专业分流,学生可以依据自身的基础知识、兴趣爱好及未来发展需求等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
因材施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因材”,指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要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另一方面是施教”,指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采用针对性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个性化培养过程中,因材施教就是要将学生特点中可用的部分保留与发扬,不良的部分进行去除与改造。
“1+X”人才培养模式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文化内涵,将地域文化因子有机的注入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和实践中,而且对中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教育的发展有着推动作用。
所谓“1+X”中的“1”就是指专业基础,专业基础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基石,其中包括:普通话语音基础、语言表达、主持人思维以及广播电视播音等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对于中国各个地方高校的具体情况而言,在授课方式上尽量实行小班授课,让每个学生能够真正利用好课堂教学时间,在专业课的学习中把专业技能练扎实。在夯实专业基础后,各个地方高校还应该结合自身的优势,确立好一个自身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人才培养方向。每个地方高校将学科建设和地方特色紧密结合,实行“局部撒网,重点捞鱼”的人才培养模式,即是“1+X”模式中的“X”。
“三阶引导”型人才培养模式把对学生的引导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这三个阶段是延续性和承接性的,每一阶段对下一阶段的引导都有这先导式的影响,考虑到学生的情况各异,三个阶段的引导彼此之间没有绝对明确的界限,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认为“三阶”呈现为螺旋式发展样态。
代表院校:衡水学院
在“宽基础、重实践、突特色”的指导思想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课程体系可以设置为四大模块:学校公共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技能教育课程模块和实践教学模块。
具体的课程模块结构应该遵循进阶化原则。大学一、二年级着重解决学生的“怎么说”、“怎么写”、“怎么做”,标准的普通话、较好的写作能力与基本的节目制作与主持能力是大学初级阶段的教学目标。大学三、四年级则主要解决学生内在素养与专业方向定位问题,该阶段的教学应围绕学生的综合素养的提升和学生专业方向选择问题进行,体现个性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研方向有:广播电视、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与传播、传播学。
毕业生可到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络新媒体、宣传部门等新闻传播机构从事播音、主持、新闻采编等工作,也可以到文化传播公司、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与商务礼仪主持、影视配音、文艺演出、群众文化活动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