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1 10:26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相关执业资格注册:
(一)已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二)在制作、播出机构相应岗位实习满一年;
(三)身体状况能胜任所申请执业的工作岗位要求;
(四)无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
(五)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的播音员主持人,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播音员主持人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证的考试科目有:
《综合知识》《广电新闻基础知识》《播音主持业务》
考试要求总分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并且《播音主持业务》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一) 以所在的制作、播出机构的名义从事广播电视节目采访编辑或播音主持工作,制作、播出机构应当提供完成工作所必需的物质条件;
(三) 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四) 指导实习人员从事采访编辑、播音主持工作;
(五) 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二) 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抵制恶意舆论;
(四) 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五) 严守工作纪律,服从所在机构的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 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七) 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八) 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考生可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带着网上报名表格去当地的广电局进行现场核对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