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4-08-30 19:11

根据《攀枝花市机构改革方案》( 攀委发〔 2019〕 2 号)和《关于〈攀枝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攀机改〔 2019〕2 号)规定,攀枝花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二、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加快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第三方物流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监管,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九、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负责全市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推进工作,指导国际合作园区的对外开放交流工作职责。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按规定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不合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和监督管理以攀枝花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二、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深化改革、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服务业发展协调科(攀枝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以攀枝花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承担攀枝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法制监督,开展法制宣传,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等事务。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商务行政审批、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行权平台运行牵头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四、市场秩序科

贯彻执行国内贸易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管职责,开展商贸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承担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牵头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五、市场体系建设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场体系建设方针政策,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组织实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按照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六、商贸流通与市场运行科

负责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负责组织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承担“菜篮子”商品供应、茧丝绸流通等协调工作。负责拟订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商务领域标准化和行业科技进步,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对拍卖、直销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统筹商贸流通与消费促进工作。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七、电子商务发展科

贯彻落实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培训、统计和评价体系。推进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指导全市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八、对外经济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进出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管理和服务。指导全市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管理技术贸易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境外贸易和国内涉外贸易促进活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九、人事培训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实施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十、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扶贫、统战及群团工作。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8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6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7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0名。

现任领导

攀枝花市商务局局长:闵滟

其他事项

(一)原市流通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属的市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所、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属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攀枝花市支会、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连人带编整体划归市商务局管理。

(二)企业改革工作有关问题。

1、市国资委要抓紧实施对未改制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和完成改制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尚未改制的国有企业,移交国资委负责实施改制工作,同时,国资委还要做好监管企业的稳定等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已启动改制(方案已批准)和正在改制企业的改制工作,以及不属于国资委监管范围企业的稳定等遗留工作,仍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改制完成后,该移交国资委的要及时移交。其中:已撤销的原市流通行办和原市外贸局所属企业由市商务局负责;原市工业行办所属企业由市经委负责;原市建设局所属城市管理方面的企业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2、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所属企业全部移交国资委管理。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有关重要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研究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2、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订上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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