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8 23:53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是攀枝花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科技招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牵头建立全市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在攀的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拟订推进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科技支撑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计划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科技发展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等科技评奖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申报和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市级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初审工作。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科技服务民生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园区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二)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县(区)和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有关科技博览展会参展推广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攀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陈颖
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向丽(调任试用期一年)、王棚
2020年5月,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组织工作先进集体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