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1 17:58
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或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或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5月1日即将实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而区分这两类业务的关键在于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