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8 00:05

收,汉语一级通用汉字(常用字),读作shōu,最早见于战国古文字。本义为捕,即捕取罪人;引申指没收,又引申指收藏、收取,还可引申为所收赋敛。

字源演变

收,形声字。从攴,丩声。形旁攴为手持器械治事状,表示收字本义与治事有关;声旁丩像两绳纠结,于收字表音,丩与收为宵幽旁转。丩为收之源头、声首,甲骨文已经出现。古初盖以丩为收,后乃为造专字。郾侯库簋、《包山楚简》并以丩为“纠”,后乃造分化字。收字最早见于战国古文字,主流结构为从攴丩声。形旁或作手,手与攴属于义近偏旁的互用,不影响本义之表达。声旁或作手,手与收同韵,较丩之于收的宵幽旁转更切近,但没得到《说文》的首肯。隶变时,丩旁或繁化作“字10”左半边形,或又加形旁糸(mì,俗称“绞丝”),但都没取得主流地位。楷书作“收”,是小篆的笔势变化。俗作𠬧,非正字。

《说文》本义为捕,即捕取罪人。《诗·大雅·瞻仰》:“此宜无罪,女反收之。”郑玄笺:“收,拘也。”引申指没收。云楚秦简《法律答问》“从母为收。”引申指收藏,收取。《法律答问》:“妻智(知)夫盗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盗;不智,为收。”又:“死者有妻子当收(收尸),弗言而葬,当赀一甲。”又引申为所收赋敛。《包山楚简》2.147:“将以成收。”通“纠”,纠察。《荀子·君道》:“便嬖左右者,人主之所以窥远收众之门户牖向也。”

详细释义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捕也。从攴丩声。式州切

说文解字注

收,捕也。

手部曰:“捕,取也。”

从攴,丩声。

式州切,三部。

康熙字典

古文:㧃

《唐韵》式周切。《集韵》尸周切。𠀤音收。《说文》:捕也。《五经文字》:作収,讹。《诗·大雅》:此宜无罪,女反收之。《传》收,拘收也。

又《诗·周颂》:我其收之。传:收,聚也。

又《礼·玉藻》:有事则收之。疏:当有事之时,则收敛之。

又《左传·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注:收,取也。

又《战国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注:收,犹息也。

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传:振,收也。

又车轸也。《诗·秦风》:小戎俴收。传:收,轸也。

又夏冠名。《仪礼·士冠礼》:周弁,殷冔,夏收。注:收,言所以收敛发也。

又神名。《礼·月令》:其神蓐收。

又《广韵》《集韵》《韵会》《正韵》𠀤舒救切。音狩。获多也。《礼·月令》:农事备收。《释文》:收,如字,又守又反。

又《易·井卦》:井收勿幕。疏:凡物可收成者,则谓之收。《朱子·本义》:收,汲取也。诗救反,又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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